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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宝强离婚谈谈夫妻间的那些股事儿

i黑马  · 公众号  · 科技媒体  · 2016-08-16 23:04

正文



*本文由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微信ID:qibadianbuluo)投稿。

推荐级别★★★★


阅读时间:4分钟


推荐理由:在王宝强事件风口当下,在离婚率不断上升的今天,万一婚后夫妻要是离婚,对于财产的分割上面你了解多少?本文就可以解答你的疑惑!!


日前,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宣布与妻子马蓉解除婚姻关系。


作为创业者的股权内参,我们无意于传播或制造八卦。我们一起来复盘一下,王宝强婚变背后的那些股事。

一、王宝强公司的股权盘点

根据七八点股权实验室的盘点梳理,王宝强名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七八点股权实验室的工商查询,王宝强名下公司的具体信息如下:



在这些公司中,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简称“宝亿嵘”)成立最早,出资最高。根据娱乐资本论的报道,四部电影《不可思议》、《唐人街探案》、《跑男》与《大闹天竺》都是由宝亿嵘投资,应该是王宝强的核心运营公司。

二、王宝强的三个股权问题

1、王宝强把股权腾挪到自己名下,就真成了个人财产吗?


根据我们的工商查询,


(1)宝亿嵘最早由马蓉与王建永于2010年8月20日创立,王宝强当时并不是宝亿嵘股东;


(2)在发布离婚声明前不久,宝亿嵘经历了2次股权变更:2016年3月25日,王宝强才开始介入成为宝亿嵘股东。2016年4月19日,宝亿嵘的股东变成了王宝强与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宝亿嵘”)。


对于王宝强的股权大挪移,有评论家说,王宝强是资本运作高手,或有高人指路,分分钟把校花娇妻的股权收归己有。你相信吗?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宝强是在婚后取得宝亿嵘公司股权。因此,虽然形式上把大部分公司股权腾挪到了自己名下,但并不改变这些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除非王宝强与妻子有关于股权归王宝强个人所有的协议。


2、王宝强真的控制公司了吗?


有评论家说,王宝强现在是公司大股东,完全接管并控制了公司。


你相信吗?


根据2016年4月19日股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宝亿嵘目前的登记股东分别是王宝强个人与共青城宝亿嵘(有限合伙),而王宝强又是共青城宝亿嵘的GP(普通合伙人),实际上控制了共青城宝亿嵘。这些都有利于王宝强控制宝亿嵘。


但是,股权控制只是公司控制权制度的一部分。王宝强如果要完全接管并控制公司,还需要做好其他配套的控制权制度,包括董事提名权、控制法定代表人职位、掌握公司印章与银行账户。根据工商查询,马蓉还担任宝亿嵘与乐开花影业的法定代表人。如果马蓉大手一挥,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几个巨额合同,宝亿嵘公司对外都得认,即便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谁让人家马蓉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呢。仅就法定代表人这一项,就够王宝强喝一壶的,搞不好一夜打回傻根原形。


3、马蓉真要净身出户吗?


有评论家说,马蓉作为有妇之夫,竟然精神与肉体都出轨,是婚姻过错方,要净身出户。马蓉通过共青城宝亿嵘间接持有的宝亿嵘股权也要被收回。


你相信吗?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第一,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离婚时非过错方对过错方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因此,即便马蓉被证明是过错出轨,王宝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并不必然会导致她净身出户。

三、理性处理创业者配偶股权的三条建议

中国离婚率有上升趋势,创业者群体的离婚率很可能高于平均水平。王宝强的婚变,也可能发生在创业者的身上。


虽然创业者的配偶通常不出现在工商登记文件,但配偶是创业者最大的隐形合伙人,婚姻存续期间一半的身家属于配偶,包括公司股权。随着公司规模做大,后院起火不再是家庭私事,而是影响到很多利益相关方利益的公众事件,包括创业时一起打天下的兄弟、员工团队与投资人,代价巨大。据媒体报道,蓝色光标孙陶然离婚,导致上市公司市值近2亿股权变更。土豆网创始人王微离婚,付出了700多万美元现金+错失最佳上市时机的代价。


大家合伙创业,主要是基于对合伙人个人的信任。如果处理不当,这会导致没有经过磨合,也不存在信任基础的离婚合伙人配偶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存在怨恨的合伙人配偶成为股东且享有投票权,这会给公司带来灾难性后果。


就如何理性处理婚变时配偶的股权问题,七八点有三条建议:


1、博弈型:放弃股权(即土豆条款)


土豆网在纽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期间,创始人王微前妻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土豆公司股权。由于后院起火,土豆网错失最佳上市时机,投资人也很“受伤”。土豆事件后,很多VC通常会要求,公司核心创业团队和配偶签署土豆条款,即配偶同意创业者婚内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同意不对公司股权主张任何股东权利。基于投资人压力,也基于公司治理稳定性考虑,很多创业者和配偶都签下了土豆条款,但签下来的背后肯定会有很多的故事。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创业者如果与配偶签署土豆条款,我们建议要对配偶有合理的经济补偿。


美国的很多影视明星,也签署过类似土豆条款的“婚前协议”,其中包括这些小鲜肉与老鲜肉:



克鲁尼夫妻



杰西卡.辛普森夫妻



布拉德皮特夫妻


2、交易型:股权转让


即创业者与配偶约定,如果发生婚变,创业者或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可归属于合伙人配偶的婚内股权,购买价格可参照届时购买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或公司估值。


3、合力型:钱权分离


即创业者与配偶约定,如果配偶因婚变成为公司股东,配偶同意通过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或持股平台等方式将其继受股权对应的投票权转由创业者行使。在这些模式下,一方面可以保障配偶应得的经济性权利,另一方面也不影响到公司治理。马蓉通过持股平台(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就是个模式。


关于七八点:中国第一家专注于股权设计的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包括合伙人股权分配、团队股权激励与公司股权融资。


*本文来自七八点创始人何德文(微信ID:qibadianbuluo),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i黑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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