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江苏省苏州市在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实践和探索。文章强调了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来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并构建与区域发展定位、共同富裕和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新型集体经济长效发展模式。文章还提到了聚力赋能增效、全面规范第三方采购、全面加强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等措施来释放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此外,通过强化政策支撑、开展重点帮扶、持续推进智慧监管等方式来构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最后,文章还介绍了通过盘活存量经济、加快发展物业经济、推动融合经济等方式来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江苏省苏州市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
苏州市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全面规范第三方采购和产权交易体系建设,释放集体经济发展活力。通过强化政策支撑、开展重点帮扶、持续推进智慧监管等措施构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关键观点2: 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和新型集体经济长效发展模式的构建。
苏州市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其造血功能,并构建与区域发展定位、共同富裕和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新型集体经济模式。
关键观点3: 政策扶持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苏州市通过加大财政、人才、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做大、效益提升,提供稳定的生态补偿保障机制,对重点帮促村提供财政支持,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质效等。
正文
江苏省苏州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宁春生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积极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实践,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持续保持全省领先。
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持续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构建与区域发展定位相匹配、与推动共同富裕相联结、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新型集体经济长效发展模式。
聚力赋能增效,释放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度,做到成员身份确认及登记不重不漏,对已完成身份确认工作的,按时完成股份证书发放。截至2024年底,全市审核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家庭125万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31万人。全面规范第三方采购。出台《苏州市村集体资金采购第三方服务管理工作指引》,明确村集体采购第三方服务的范围、方式、流程及监管要求,形成《苏州市村集体资金采购第三方服务负面清单》,明确3类10项村集体不得采购的第三方服务事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全面加强产权交易体系建设。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2016年上线在线交易系统以来,与“三资”监管平台、公共资源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分工协作、联动发展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统筹协同共进,构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
持续强化政策支撑。印发《苏州市关于推进“强村富民”的若干意见》,明确推动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致富、发挥乡村产业多体系带动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4大类22条举措。持续开展重点帮扶。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重点村帮促行动,遴选50家优质企业与50个重点帮促村共建,同时从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2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帮促村任职第一书记。市级财政安排2500万元对重点帮促村46个优质发展载体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总投资20.96亿元,预计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1653万元。持续推进智慧监管。全面推广农村集体“三资”智慧化监管模式,打造集体资产多维度、立体式、精细化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对“三资”监管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资金支付系统、财务记账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和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四网融合”。
创新驱动领航,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加快盘活存量经济。结合“三优三保”、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政策,盘活用地指标,引导支持村级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复耕后优先置换到城镇规划区、各类开发区等优势地段,建设富民强村载体。加快发展物业经济。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村集体通过司法拍卖、联合竞买、协议收购等方式异地置业,支持村集体积极参与政府投资的公共事业、实事工程等优质项目建设。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参与老旧工业区和被撤并乡镇的更新改造,提升镇村风貌,增加集体收入。2024年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面积超2300万平方米。加快推动融合经济。探索“村集体+国资合作”共赢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国资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村级经济发展寻找新的增长点。做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推进“休闲农业+”,拓展乡村多种功能,促进农业与文化、教育、康养、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截至2024年底,全市建成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2810家。
坚持改革创新、久久为功,以推进农村发展集成改革为契机,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深度挖掘,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潜能。
不断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与社会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深化多元化的发展路径。推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产业项目和公益民生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完善集体资产权证补办工作流程,同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由点及面指导村集体补办权证,加快存量化解。积极探索强村公司发展模式,支持强村公司因地制宜开发建设高标准厂房、科技产业园等新型经营性项目。深化市场化的发展理念。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原则,更大范围、更大空间进行联合发展、异地发展。同时强化资本运作,将村集体积累的资金、土地补偿费等货币资产,通过参股经营等方式转为经营资本,获取股金、利息和资产增值等资本运营收入。深化数字化的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创新能力,拓展交易范围,增强融资权能,丰富交易品种,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在规范流转交易、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增值溢价等方面作用。加快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涉农主体综合档案,发布涉农金融产品信息,推动金融资金进入乡村振兴领域。
精准发力,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财政、人才、金融等方面扶持力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做大、效益提升。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稳步提高、逐年优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和结构,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保障,对生态补偿区域的镇村形成稳定的生态补偿保障机制,对因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发展受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财政支持。更好提升重点帮促村帮扶实效。充分发挥市级帮扶资金的作用,对重点帮促村优质发展载体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探索集体经济强村、民营经济强企与重点帮促村挂钩联系机制,通过项目建设、人员互派、资源共享等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更好推动金融支持乡村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和支农方式,探索保险机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质效,简化授信审批要求及流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提供更为便利、可靠、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
全面深化,释放农村改革效能。
推进苏州市“1+2”农村改革,完善土地租期延长、片区协同发展、收入预算管理等各项政策,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持续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保障。探索构建土地租期合理延长机制。坚持与上位法、工作要求、基层实际和经营主体期盼相衔接,结合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数据分析与基层调查数据,制定土地租期延长工作指引。推动以镇(街道)为单位推行土地租赁合同统一范本,鼓励通过先缴后用、跨行代扣等方式提高租金收缴率。同时积极研究土地租金合理调整机制,将租金与单产变动情况、规模经营情况、地力变动情况、带动服务能力情况进行联动。探索构建片区村级集体经济协同发展机制。坚持稳存量、扩增量,集聚资金、资产和资源优势,按照区域发展定位,遵循市场运行规律,推动产村融合发展,引导优质企业与村集体共建,实现资源对接、需求对接、项目对接;通过“退二进三”“退二优二”等方式,实现村级物业载体转型升级;鼓励指导有条件的村,利用清产核资成果,盘活农村低效用地,通过功能置换、回购储备等途径进行优化整合,连片开发,提升节约集约发展水平。建立“抓两头、促中间”机制,发挥“领头雁”作用,常态化组织互比互学互看,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补短板强弱项。探索构建能负担、可持续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厘清村工作职能和责任边界,严格落实村级组织“三张清单”(村级组织主体责任清单、村级组织协助办理事项准入清单、村级组织履职负面事项清单)。调整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督查考核制度和标准要求,统筹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农民群众参与村庄面貌提升,鼓励行政村以劳务合作社等形式开展管护运营,探索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出台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的指导意见,压减非生产性支出,切实减轻村级组织额外负担,实现村集体支出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厉行节约,推动乡村发展与村级经济壮大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