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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布2016年5大消费陷阱 看看有你中招的没?

新北方  · 公众号  · 沈阳  · 2017-03-13 20:1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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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儿平时买东西,

有没有遇到过那种,

吃了亏还无处说理的情况?

大米里有碎米粒、酒瓶上没有警示语……

这些事儿咱平时可能都会遇到,

想想都觉得生气窝火!



那么赶紧滴,

看懂下面这5件事

保你买东西不吃亏,赶紧学起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发布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5大案例,这些事,咱们平时也可能都会遇到,如果吃了亏,应该咋样维权呢?

 

大米中含有碎米粒

——被认定为欺诈

 

消费者在商场买了4袋蟹田大米,外包装上写明是优质晶莹剔透的大米,但是消费者打开米袋后发现,里面有许多未成熟的米粒和碎米粒。消费者与商场协商未果,消费者将商家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场属于欺诈消费者。



律师吴凡

根据消法的规定,外包装上的说明应当与产品相符,这起案例中,属于欺诈消费者,按照规定,应当给予消费者所付价款三倍的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赔偿。


无“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

——被认定不合格

 

消费者购买了两瓶进口葡萄酒,回家之后发现,这两瓶酒不仅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这样的警示语,消费者认为这样的产品是不安全食品,要求赔偿,最终法院也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律师吴凡

首先,事先包装好的进口食品是特殊食品,按照规定应该有警示标志;第二个,它没有生产日期,这样的直接入口食品,很有可能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按照规定,消费者可要求所付价款10倍的赔偿。



在这两个案例中,律师也提醒大伙,大米是食材,不直接入口,所以出现问题时适用的是消法,而像酒水类,是直接入口的食品,适用于食品安全法。

 

就诊科别不符

——医院被判赔

 

第三个案例中消费者到医院治疗,诊断后,本应该到神经内科治疗,但却发现给自己治疗的医生是中医学专业,据此消费者认为没有达到广告宣称的治疗效果,要求医院退还全部医疗费,但法院审理后判定,医院退还消费者部分医疗费。

 


律师吴凡

医疗合同是调解医院和患者之间的一种合用,分为主合同义务和分合用义务,在这里,主要的诊治诊断没有错,是主合同义务履行了,但是对于治疗医师的情况,应该主动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有选择权,因此医院应该返还部分医疗费。


貂衣不含貂鼠毛

——认定欺诈并获赔

 

消费者购买两件貂皮大衣,均标明:狐狸毛皮100%,配色貂鼠毛100%,但经鉴定,皮毛全部是狐狸毛皮,不含貂鼠毛,法院判定商家构成欺诈,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到过期饮料

——获得10倍赔偿

 

除此之外还有消费者买到过期饮料,按照食品安全法获得了10倍赔偿。

 

大数据帮您规避消费“陷阱”

 

2016年,哪些领域成为辽宁消费者的消费投诉热点?《2016年辽宁省消费维权大数据》帮您规避消费过程中的那些“陷阱”。



资料来源:辽宁省工商局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

 

 

来源:新北方、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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