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财政厅的一则政府采购处理决定书显示:
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被供应商投诉了。
据该院官网,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始建于1939年,实际开放床位1831张,年均接待门急诊患者60万余人次,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康复理疗、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为一体的现代化
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这家大三甲医院被投诉,与其一起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有关。
今年3月,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发布招标,预算200万元采购血管内超声系统1套。4月项目开标,由重庆医药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169.6万元。
针对该结果,
兰州辰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将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代理机构一并投诉了:
官方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中标结果无效,
鉴于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责令采购人予以废标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于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有误的行为,将依法另行处理。
在决定书发布后的第3天,项目便正式发布了废标公告,半个月后,就重新启动了招标采购。
长期以来,
“限制参与”“谎报参数”,甚至是量身定做技术参数标准、“明招暗定”等
乱象频出,让广大供应商们苦不堪言。
正因此,了解和掌握正确维权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近两年,从国家到地方
纷纷下发文件,出台政府采购维权新规,
也让上述这些问题的答案,有了明确参考。
河北省财政厅新版的《河北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指南》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明确供应商可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超时未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提起投诉。
湖南省发布的《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收到投诉书后要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30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黑龙江省也明确在
27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紧接着便是公示、执行。
供应商质疑处理全流程(供参考)
供应商投诉处理全流程(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