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2月6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初九,美好的一天从阅读《现代财经-早读早分享》开始!
每日晨语
在新春的第一缕晨光中,愿你如同破土的新芽,无畏风雨,勇敢探向未知。生活难免起伏,就像四季更迭,春的蓬勃总会驱散寒冬的阴霾。新的一年,把过往沉淀为养分,让希望在春日里疯长,愿你拥有繁花簇拥的人生,奔赴每一场热爱
!周四,早安!
以下内容是由《现代财经》编辑部根据国内外财经类门户网站相关资讯编辑整理而成(总第3268期)。原创不易,敬请尊重。谢谢鼓励。
一、早读分享
1、中国服务贸易规模首破万亿美元展现较大潜力。
商务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7.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4%,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服务出口、进口同比分别增长18.2%、11.8%。“这是中国服务贸易规模首次突破万亿美元。”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服贸所所长李俊表示,2024年,在全球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浪潮推动下,中国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国际竞争力稳步增强,展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中经网)
蔡子微评:
2024年
中国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出台自贸试验区版和全国版清单。未来要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全面实施并
适时“
缩单缩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规则相通相容,启动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打造示范平台,为服务贸易发展注入新动能。后续,应重点挖掘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转型潜力,培育新动能。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
创新“
保税 + 服务贸易
”监管
模式,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绿色技术贸易,释放绿色服务发展动能。
话题关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对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的影响及优化策略
2、多个港口规划陆续获批,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港口是基础性、枢纽性设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院长刘昕介绍,2024年以来,交通运输部联合相关省级人民政府,批复了宁波舟山港、北部湾港、洋浦港、青岛港、南京港、海口港、武汉港、梧州港等一批国际枢纽港、国家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时代港口规划体系,为加快打造世界级港口群和世界一流强港、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一财经)
蔡子微评:
多个港口规划陆续获批,标志着我国在海洋经济和区域发展上迈出了重要步伐。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港口的综合运输能力和国际贸易竞争力,还能进一步促进周边地区的经济繁荣。同时,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体现了国家对港口建设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的高度重视,有利于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话题关注:沿海港口发展水平的空间效应测度与影响因素分析
3、国开行2024年支持收购近万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2024年,国开行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重点支持广西、江苏、河南、吉林、四川等地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带动相关城市消化存量商品房近万套。通过专项授权和差异化信贷政策,助力各地按照以需定购原则,通过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民生改善。同时,积极争取再贷款政策支持,传导优惠利率,有效降低收购主体融资成本。(中工网)
蔡子微评:
通过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国开行不仅帮助消化了市场上的存量商品房,还有效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这也体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有助于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
,
此外,国开行通过设立多种贷款产品和优惠利率,降低了收购主体的融资成本,展现了其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的担当。
话题关注:保障性住房供给与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互动机理与提升策略
4、个人养老金理财市场扩容提质。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近日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4年)》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末,理财行业平台共支持6家理财公司发行30只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超90亿元,19家销售银行已为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开立理财行业平台个人养老金账户超98万个。去年以来,银行理财子公司聚焦养老金融的现实需求,积极当好养老金融生力军。在此背景下,银行理财公司积极发力养老理财产品,助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随着越来越多投资者参与养老理财,我国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市场将迎来新增长,这有助于构建多元化、个性化的投资组合,扩大投资者选择空间。(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银行理财子公司积极发力养老理财产品,如中邮理财、兴银理财等。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开发理念已基本成熟,试点成果丰硕,产品获取了稳健回报。然而,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开户热、缴存冷、投资少”,原因包括可投资金融产品类别有限等。为此,相关部门出台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也需从多方面做好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同时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受到严格监管。未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市场将快速发展,银行理财公司需提升多方面能力。
5、多地聚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2024年,全国各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落地,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集聚效能。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民营经济最具活力、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沈剑荣介绍,江苏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修订中小企业促进、外商投资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12部,南京、无锡、苏州等8个设区市出台本地营商环境法规,形成“1+8”地方营商环境专门立法体系,持续推动营商环境综合立法和专项立法,不断优化法治环境。(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2024年全国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投资热情、共享创新资源等方面有很多举措
。
2024年,全国各地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投资热情和共享创新资源等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安徽、江苏、浙江等地通过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等,显著提升了政务效率,降低了企业成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吸引民间投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等方式,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
此外,各地还通过共享创新资源,推动民营企业参与科技研发和产业链建设,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6、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从长远发展看,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都需要创新融合的支撑。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算法创新与场景应用的深度融合,在智能驾驶、智慧医疗等领域催生出一系列新业态。量子信息技术通过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紧密结合,正在从提升计算处理速度、增强信息传输安全、提高传感测量精度三大方向开辟新的产业赛道。(财联社)
蔡子微评:
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算法创新与场景应用的结合,在智能驾驶、智慧医疗等领域催生了新的业态。量子信息技术则通过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在计算处理速度、信息传输安全和传感测量精度方面开辟了新的产业赛道。这些创新融合的案例,展示了未来科技发展的广阔前景,强调了跨领域协作和综合应用的重要性。
话题关注:人工智能算法创新与场景应用融合对智能驾驶发展的影响研究
7、县域消费市场供销两旺。
县域乡村人口众多,消费潜力巨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2024年,乡村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13.7%,较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6.1%,增速比城镇快1.4个百分点。流通畅、消费旺、活力足,县域市场红红火火。春节假期,走进各地乡村大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从坚果礼盒到精品果蔬,从畜牧水产到特色小吃,各色商品琳琅满目,县乡居民精心挑选着满意的商品。(中国经济网)
蔡子微评:
县域经济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功能节点和主要支撑,县城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放大城市群落功能的重要支点。为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一方面,着力打造数字化协同创新共同体,构建区域协调发展长效机制,积极融入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加快产业迭代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坚持引育结合,坚持链条化、品牌化发展,在特色化、差异化上下功夫,做大做强优势县域特色产业链,以此提升县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话题关注:数字经济视域下县域经济跃升的底层逻辑及突破路径
8、冰雪运动引领冰雪经济成为新增长点。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若干意见》,旨在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以冰雪运动为引领,带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冰雪经济成为新增长点。随着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开幕在即,政策与市场共振,游客与市民同乐,冰雪运动的“冷”资源正在转化为经济发展的“热”引擎。拥有深厚冰雪基因的黑龙江省,找到了振兴发展的“流量密码”。(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在资源禀赋的背景下,冰雪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通过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冰雪资源,结合文化特色和现代旅游需求,冰雪旅游产业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体验,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这种发展模式不仅提升了旅游产品的附加值,还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增强了区域经济的活力。政策的支持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冰雪旅游产业的创新和升级,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提供有力支撑。
话题关注:资源禀赋下冰雪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9、“新”意盎然!从年味里看小家电消费新趋势。
春节,阖家团圆。
在不少家庭里,年夜饭餐桌上的一台台小家电格外显眼,为年味增加了一份“新意”。不仅仅是逢年过节,随着直播、Vlog生活分享等多元化的营销方式日益火爆,各种设计新颖的小家电逐渐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的喜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邹波表示,可视化营销方式为用户构建了可复制的生活场景,有利于激发消费者原本不清晰的需求,让小家电“各得其所”。(中国经济网)
蔡子微评:
近年来,小家电行业的发展慢慢进入大众的视野。然而,我国小家电行业目前存在着技术创新不足与产品同质
严重
。对此,一方面要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创新,开发具有差异化功能的产品;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标准和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企业应注重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10、文化自信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价值支撑。
“村”这个字可以组哪些词?传统的农耕经济,限制了人们对乡村发展可能性的想象力,所组之词跳不出有限的农耕意象。但现在不一样了,有了充满现代文化活力的“村超”“村BA”“村晚”。随着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文化精气神充分彰显,以“村”命名的创造性融合越来越多,比如“村播”“村跑”“村K”“村排”“村咖”等,突破传统想象,展现出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乡村全面振兴的气象万千,文化自信的力量推动着乡村全面振兴。(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在文化自信的视域下,乡村生态文化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通过挖掘和保护乡村的自然景观、传统习俗和文化遗产,乡村能够展现独特的文化魅力,吸引游客,促进生态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这种文化自信不仅增强了乡村居民的归属感和自豪感,还为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路径。政策的支持和文化教育的普及将进一步激发乡村生态文化的活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实现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话题关注:文化自信视域下乡村生态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价值底蕴与实践路径研究
11、文旅融合贺佳节:在邯郸道上品成语韵味。
“客从长安来,驱马邯郸道。”时光悠悠,邯郸道历史文化街区近期重新开街,这段长约2.1公里的街道,春节期间平均每天接待游客25万人次,热闹非凡。春节假期,邯郸道举办“新春漫步邯郸道 一眼阅尽三千年”活动,将成语文化与新春佳节的喜庆氛围
融合
,为市民和游客带来一场文化盛宴。李春红说,邯郸道不仅成为了连接历史与当下的桥梁,也为文旅融合和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邯郸道将继续以成语文化为核心,打造更多富有创意的文化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中国经济网)
蔡子微评:
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各个产业形态的变革,文旅融合正日渐成为产业融合的主流。然而,邯郸市文旅融合发展还存在文旅产业融合程度较低、缺乏专业的文旅融合人才等问题。对此,一方面,拓宽邯郸市文旅产业宣传渠道,推动文旅融合数字化发展。另一方面
,高效
利用文旅资源,推进邯郸市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相关部门要深入了解邯郸市文旅融合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高效利用现有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差异化、有特色的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提升古城邯郸的知名度。
话题关注:基于数字技术赋能的邯郸市文旅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12、胡麒牧:提升数实融合能力放大平台价值。
数字经济区别于以往经济模式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
融入
生产经营活动中,从而极大提升经济体系运行效率,同时降低了成本。因为供给、需求的信号能够更高效传递和反馈,并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市场效率更高,使得时间成本、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中最典型的商业模式,是一种以数字化平台为核心、数据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商业生态。
其中
,既有产业链上下游互动,又有产业链同一环节上不同经营主体横向互动,激烈竞争和深度合作同时存在。(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数字化和智能化是当前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不仅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还能够推动产业链协同和创新。尤其是算法算力与场景应用的结合,凸显了数字技术的巨大经济价值,令人对未来产业发展充满期待。在这种趋势下,各行各业都需要顺应变化,积极拥抱技术创新,实现更高效、更灵活的产业生态。
话题关注:“数实融合”驱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逻辑理路与模式选择
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影响城市创新集聚?——兼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
作者:
王福涛,谢健,熊培志
来源:《经济与管理研究》2024年第12期
导读
摘要:
本文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分析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政策效应和影响机制。研究结果显示,与非示范城市相比,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促进了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提升。基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机制分析发现,示范城市试点建设通过促进人才和技术集聚、增强市场活力、优化市场信用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应以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应来提升城市的创新集聚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行政保护作为政府有为的体现,正向调节示范城市试点政策通过加强司法保护对城市创新集聚的促进作用。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这一政策效应在东部地区、行政等级较低和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城市更强。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助于深化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的理解,为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提供经验证据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新集聚;有效市场;有为政府;
引用格式:
王福涛,谢健,熊培志.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影响城市创新集聚?——兼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J].经济与管理研究,2024,45(12):68-87.
一、问题提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1]
。新发展格局下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因此,如何从政策层面集聚创新资源、增强创新能力从而驱动创新发展是一项值得探讨的课题。创新不是孤立的,具有集聚的特征
[2]
。创新驱动依赖于既定要素投入下特定区域空间的创新集聚,以更好地提升创新要素的配置效率
[3]
。创新集聚效应更是推动城市创新体系发展的重要动力
[4]
。创新集聚过程涉及知识的交流、转换与应用,只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保证创新过程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作为支持全面创新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中国产权保护制度设计的重要探索,为创新活动提供了基础的产权制度保障。
中国一直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视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2008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并于2014年调整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2012年至今,先后公布6批名单,共覆盖77个地区、60个试点城市(见表1)。“示范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城市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城市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城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实施的力度、深度以及与相关政策的协调性,提升城市知识产权运用的经济效益,提升城市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效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进一步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知识产权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力保障。2023年4月,为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提出,“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通过明确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方法和路径,全面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因此,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城市创新集聚的关系,对于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创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城市创新发展和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表1 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名单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是创新要素聚集并形成集聚效应的两大外部力量
[3]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逻辑关系
[5]
。然而,也存在政府过度干预所导致的调节失灵现象。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确立了由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构成的双轨制并行的专利保护体系,不仅保障了市场创新动力,亦便于实现专利的交易与流转
[6]
。与司法保护相比,行政保护制度往往具备一定的优势,可以弥补司法保障体制不够健全时期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足问题
[7-9]
。总体来看,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在创新激励过程中总体呈现互补效应
[6]
。然而,这两种保护模式在知识产权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影响上是否持续展现出互补性,尚需进一步探讨。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能否推动城市创新集聚水平提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促进城市创新集聚水平提升的内在机制是什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影响是否因地理区位、城市行政级别和市场化水平差异而存在差别?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才能识别出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行为的边界和适用环境,为贯彻实施创新型发展国家战略中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假设
(一)文献回顾
创新集聚具有创新质量提升机制
[10]
。创新集聚表现为各种创新要素通过经济活动而集聚在特定地理范围,并经过有效的组合产生明显的集聚效应和协同创新作用
[11]
。中国城市创新集聚呈现极化现象
[12]
,发明专利总体呈现集中式大规模集聚模式
[13]
。中心城市创新集聚不仅有利于中心城市自身能力提升,也有利于深化城市功能分工,构建创新集聚与创新溢出相统一的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
[14]
。近些年来,有学者探讨了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因素,发现城市不动产结构相对优化的城市或区域更能吸纳创新要素的高速流入乃至集聚
[15]
,城市内部创新集聚的空间分布主要受创新投入和创新环境两类因素的影响
[16]
。不仅如此,研发资本流动也有助于提升区域创新集聚质量
[17]
。还有学者发现创新政策有利于创新集聚
[18]
,创新型城市试点政策、“一带一路”倡议以及自由贸易区的设立都能大力提升城市创新集聚水平
[3,11-19]
。
随着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的不断推进,学者们对这一政策所产生的创新效应进行了许多研究。从微观层面来看,大部分学者支持知识产权保护能促进企业创新的观点
[20-23]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高,企业创新成果的产权边界越清晰,企业越倾向于通过创新赢得市场竞争,以此激发企业的创新行为
[24]
。然而,也有学者发现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并没有明显改善创新质量
[25]
,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使后发企业难以进行“蛙跳”式的追赶,可能导致创新的抑制
[26]
,也会导致后续的创新具有持续的负面影响
[27-28]
。从宏观层面来看,示范城市试点政策通过强化政府引导支持、激励企业创新及优化创新环境的方式提升城市创新水平
[29]
;试点政策对非实质性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高于实质性技术创新
[30]
。不仅如此,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在提升城市创新质量方面发挥了多重作用:一方面,它通过强化政府战略引领、增加知识产权制度供给与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有效提升城市创新质量
[31]
;另一方面,试点政策通过强化政府引领、增强经济活跃程度、提升人才集聚效应和知识吸收扩散效应进一步提升试点城市的创新合作水平
[32]
。此外,它还通过强化政策引领、提高创新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和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了区域创新效率
[33]
。
国外学者对知识产权政策与创新做了许多研究,比如对日本专利范围扩大的研究
[34]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成立
[35]
、全球60个国家过去150年以来有关国家重大专利政策变化对创新的影响
[36]
。巴加瓦图拉等(Bhagavatula et al.,2019)基于印度的样本,检验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实施对创新环境的正向影响
[37]
。总体而言,经济学理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然而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限制知识的传播,从而导致知识的低效使用
[38]
。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中低收入国家的创新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39]
,这一观点在发展中国家也有体现
[40]
。发展中国家不会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政策中显著获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创新的影响要弱于发达国家
[41]
。
从既有文献来看,学者们考察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影响主要从创新产出、创新合作和创新质量的角度进行研究,并且结论上仍存争议。现有文献缺乏对城市创新集聚影响机制的探讨,为本文提供了可以拓展的研究空间。新一轮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浪潮使得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显得尤为关键。在单一领域的创新活动中,资源配置往往面临效率不足的挑战。相较之下,创新集聚能有效地吸引企业、人才、技术等关键创新要素
[15]
,能显著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创新集聚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
[42]
。在此背景下,系统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创新集聚的实施效果和作用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为准自然实验,分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影响和作用机制,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和经验依据。
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存在以下边际贡献:第一,探讨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创新集聚的政策效应,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推广实施提供了经验依据;第二,运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市场要素、市场信用环境、市场法治监管、市场活力和行政保护方面验证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机制,拓展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创新集聚影响的理论研究;第三,在考察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创新效应的基础上,探讨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协调性,不仅检验了知识产权保护双轨制的效率问题,还进一步探讨了有为政府对有效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效结合提供实践依据;第四,在识别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与城市创新集聚的因果关系上,进一步从地理区位、行政级别和市场化水平探讨了政策影响的异质性,识别试点政策在不同场景下的差异。
(二)理论假设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指导原则,代表了对政府与市场互动关系理解的进一步深化,它不仅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且明确了政府在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执行市场监管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所承担的关键角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和互动方式。可以看出,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走向是市场作用的不断强化与政府职能的优化调整,目标是构建一个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不仅是市场的需要,也是国家战略引领的结果。因此,本文立足于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个方面,构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影响城市创新集聚的机制框架(见图1),分析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影响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内在机理。
图1 理论框架
1.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影响
创新集聚的关键特征主要体现在创新资源在特定地区的空间集中、创新实体间的协同合作以及创新产出的提升。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可以通过强化政府引领、增强经济活跃程度、提升人才集聚效应和吸收知识扩散效应四个作用机制提升试点城市的创新合作水平
[32]
。创新集聚的形成与演化受到市场环境和制度政策环境的双重影响
[3]
。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不仅反映了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国家为了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采取的制度创新,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作为创新型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提高试点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该试点政策具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考核指标,如知识产权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率,这为创新产出提供了制度背景支持。综合以上分析,无论是宏观层面的制度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目标,还是在相关指标上的明确要求,该项政策能够激励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提升。
据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有利于提高城市创新水平。
2.基于有效市场的机制分析
有效市场的标准体现在市场充分竞争、法治监管有效和社会信用健全
[43]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有效市场的基础框架,确保市场机制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地,市场活力作为衡量有效市场的重要表现,反映了市场参与者的活跃度、交易的流动性以及创新和竞争的强度。因此,本文从市场要素、市场法治监管、市场信用环境以及市场活力四个方面建立有效市场的分析框架,探讨试点政策影响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内在机理。首先,一个健全的市场要素体系是确保市场充分竞争的关键。在这一体系中,人才和技术是市场资源配置不可或缺的创新要素,城市创新集聚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创新要素的集聚。具体来说,人才集聚能显著促进区域创新效率
[44]
,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通过释放积极的产权保护信号,为创新活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提高了创新活动中的人才吸引力。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通过强化政府战略、增加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创新驱动三种途径作用于科技人才集聚水平
[45]
。技术创新存在区域创新效应
[46]
。新经济地理学揭示了技术创新在地理空间上的不均衡分布,指出技术创新的传播扩散具有地理邻近优势。示范城市试点政策所释放的产权保护信号为技术集聚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制度保障环境,从而推动了创新活动在空间地理上的集中,并且也会增加创新者的知识产权披露倾向
[35]
,有利于增加技术的供给。这为试点城市踊跃产出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条件,推动了地区技术创新成果的集聚。其次,企业区位选择理论认为,创新企业集聚会带来共享效应、匹配效应和学习效应等外部性优势,从而提高城市的创新产出
[47]
。创业活动对当地城市的创新能力具有促进作用
[48]
。企业集聚可以促进知识的共享、传播和吸引人才
[49-50]
。创新企业在城市集聚会提高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从而提高城市的创新集聚水平。再者,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高水平运行的基础性制度
[51]
。社会失信环境阻碍了城市创新知识溢出,而社会信用体系改革有助于推动地区创新知识溢出
[52]
。最后,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可以提高产权的清晰性和执行力,降低交易成本,鼓励投资和创新
[24]
。有效的司法保护可以增加法律的可预测性,减少合同违约风险,增加创新者的信心,从而促进创新集聚。综上,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为充分竞争、法治监管有效、社会信用健全以及充满活力的市场创造了环境。
3.基于有为政府的机制分析
维护经济秩序是有为政府的一个标准
[43]
,有为政府是实现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有为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供法定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
[5]
,从而确保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正性。中国实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并行的双轨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是利用行政机关执法具有的专业、快捷特点,为知识产权人提供高效、便利的保护
[53]
。行政执法可以解决产权问题,这是有为政府的表现;此外,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建设前中期,司法保护力量不足、民众司法意识淡薄等导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相当有限
[54]
。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机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能够填补司法保护在特定情境下的空缺,还能通过缓解执法难和辅助立法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55]
。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维权工作力度。行政保护具有主动性的特点
[56]
,可以积极采取措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以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利益,从而为创新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因此,本文认为增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是有为政府的具体体现。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2: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通过促进人才和技术集聚、增强市场活力、优化市场信用环境以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城市创新集聚水平提升。
假设3: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通过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促进城市创新集聚水平。
假设4: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对试点政策通过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提升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本文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自2012年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设立以来,共有6批试点城市获批。由于试点城市的设立先后存在时间差异,不适用传统双重差分模型的适用条件。本文借鉴贝克等(Beck et al.,2010)
[57]
的做法,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利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检验其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影响,模型如下:
Innov
it
=
β
0
+
β
1
post
×
treat
+∑
β
2
control
it
+
λ
t
+
δ
i
+
ε
it
(1)
其中,
i
表示城市,
t
表示时间。
Innov
表示城市创新集聚水平。
treat
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虚拟变量,若城市属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赋值为1,否则为0;
post
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的时间虚拟变量,若年份属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发布的官方时间及以后年度,
post
赋值为1,否则为0。
post
×
treat
表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实施的虚拟变量。
control
it
表示控制变量。
λ
t
表示时间固定效应,
δ
i
表示城市固定效应,
ε
it
表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专利分布的集聚水平、形态、模式及其变化趋势,对中国创新布局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13]
。本文参考赵星和王林辉(2020)
[12]
、王亚飞等(2023)
[3]
的做法,用单位面积发明专利数量来测度城市创新集聚水平。
2.解释变量
知识产权保护可用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实施作为度量变量,若城市
i
在
t
年被列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post
×
treat
赋值为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
城市创新集聚水平除了受到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影响,还可能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为了最大化地减少遗漏变量的影响,在参考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以下控制变量:(1)经济发展水平,以2010年为基期计算的各城市地区生产总值的对数来衡量
[3]
;(2)产业结构水平,用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和第二产业从业人数的比例来衡量
[11]
;(3)信息化水平,用电信业务总量的对数来衡量
[3,11]
;(4)政府创新支持力度,用地方财政科学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衡量
[3]
;(5)金融发展水平,用各城市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来衡量
[3]
;(6)人力资本,用每万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人数衡量
[58]
。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统计
本文的城市层面的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专利申请和儒家书院的数据来自上海经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数据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审判结案数来自北大法宝,省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结案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手动整理,每百人新创企业注册数目来自企查查,地级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数据来自《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蓝皮书》,城市创新指数数据来自复旦大学产业研究中心,样本区间为2010—2021年,表2报告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2 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表3报告了基准回归的估计结果,被解释变量是城市创新集聚水平。表3结果显示,在控制时间和城市固定效应以及相关控制变量后,相对于对照组的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提高了处理组城市的创新集聚水平。
表3 基准回归估计结果
注:
***
、
**
、
*
分别表示在1
%
、5
%
以及10
%
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后表同。
(二)平行趋势检验
如果处理组和对照组在政策干预前的趋势不相同,可能导致对政策效应的评估出现偏差。学界通常利用事件研究法来检验平行趋势
[57,59]
,模型如下:
(2)
其中,
i
和
t
分别表示城市和年份,
表示试点政策的虚拟变量,
k
为政策冲击的对应年份,
k
=-1表示政策冲击的前一年,
k
=1表示政策冲击后的一年。基于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事件研究法在估计时需要丢弃一个相对时期变量以避免共线性问题,一般选择处理前一期作为基期
[59]
。从图2可以看出,
到
的系数不显著,说明在政策冲击前的年份处理组和对照组具有一致的平行趋势;而政策实施后的系数显著不为0,说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具有政策效应。
图2 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三)异质性处理效应检验
多期双重差分模型的一个关键潜在问题是存在异质性处理效应,这意味着相同的干预措施对不同个体产生的效果存在差异,利用传统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存在偏误
[60-61]
。借鉴德谢兹马丹和德奥尔特弗(De Chaisemartin &D’Haultfœuille,2020;2022)
[60,62]
提出的异质性处理效应稳健估计量对基准回归中可能存在的异质性处理效应进行检验。由事件研究图可以看到,试点政策实施前政策效应不明显,试点政策实施后,政策效应逐渐显现(见图3),这表明通过了异质性处理效应检验。
图3 异质性处理效应检验结果
(四)内生性问题处理
为了进一步克服内生性问题。参考张峻等(2023)
[32]
的做法,选取各地级市儒家书院的数量作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的工具变量。一个合格的工具变量必须满足相关性和外生性的假定条件。从历史角度来看,儒家文化对中国的文化知识传播有着重要的影响,一个地方儒家书院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对知识产权的认可和传播
[32]
,因此满足相关性。由于在恰好识别条件下无法从统计上进行外生性检验,本文将创新集聚水平同时回归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和工具变量(
IV
),如果
IV
仅仅通过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政策间接影响创新集聚水平,那么在控制试点政策的情况下,
IV
对创新集聚水平的系数不显著。如表4所示,
IV
对试点政策有促进作用,说明满足相关性,单位面积发明数量和区位熵作为创新集聚的衡量方式,并不直接影响创新集聚水平,而仅仅通过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影响创新集聚水平,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外生性。
表4 工具变量相关性和外生性检验结果
表5分别以单位面积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和区位熵衡量城市创新集聚水平并进行回归,第二阶段回归结果显示,示范城市试点建设能提升创新集聚水平,并通过1%水平统计检验,同时工具变量也通过了识别不足和弱工具变量的检验,进一步表明上述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表5 工具变量估计结果
(五)稳健性检验
1.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来校正自选择偏差问题
[63]
,同时为避免混合匹配可能产生的时间错配等问题
[64]
,本文选择逐年匹配,并报告了混合匹配的检验结果。结果如表6所示,无论是逐年匹配还是混合匹配,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均具有正向促进效应。
表6 基于倾向得分匹配和排除其他政策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注:逐年匹配和混合匹配均采用最近邻匹配的方法。
2.排除其他政策干扰
除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这一政策冲击外,也有可能存在一些其他政策导致不同城市间的创新集聚水平产生变化,也就意味着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的影响不是净效应。胡兆廉和石大千(2022)发现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积极的创新效应
[65]
,张涵和杨晓昕(2021)发现创新型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具有促进作用
[11]
,王亚飞等(2023)、张毅和王军(2024)发现自由贸易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和创新集聚具有促进作用
[3,66]
。因此,本文主要排除创新型试点城市和自由贸易区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基准回归中分别加入创新型试点城市(
did
1)和自由贸易区(
did
2)的政策变量。如果在控制上述政策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系数依然显著为正,就可以验证上述结论的稳健性。表6结果显示,通过排除国家创新型城市和自由贸易区的政策干扰,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仍然具有正向促进影响。
3.安慰剂检验
为了验证双重差分估计效应的有效性,通过随机提前试点政策时间来进行安慰剂检验。假设城市
i
在
t
年被评选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那么在样本起始年到
t
-1年之间任意随机抽取一年作为示范城市的政策冲击时间进行估计,重复抽样1 000次。从图4可以看出,用以检验双重差分方法识别
post
×
treat
的系数核密度图位于0的两侧,1 000次模拟的估计值服从正态分布,并且基准模型处理组的
post
×
treat
系数与随机抽取的处理组具有明显的差异,说明基准回归的结果并不是由于偶然或者其他未观察到的因素所导致的,进一步验证了上述结果具有稳健性。
图4 安慰剂检验结果
4.其他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还采取四种方式进行稳健性估计。首先,替换被解释变量。鉴于发明专利最能衡量创新程度,借鉴区位熵的理念,用发明专利的区位熵来衡量城市创新集聚水平,计算公式为:
其中,
Nov
it
表示发明专利的区位熵,
F
it
表示
i
城市
t
年的发明专利,
Y
it
表示
i
城市
t
年的所有专利总量(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总和),
F
t
表示所有地区
t
年的发明专利总量,
Y
t
表示所有地区所有专利的总量。其次,利用复旦大学产业研究中心公开的城市创新指数与行政区划面积的比值来衡量城市创新集聚水平
[67]
。再次,剔除部分城市样本,为避免行政级别可能存在的影响,本文去掉副省级和直辖市城市的样本。最后,为排除极值的影响,本文还去掉了创新集聚水平前后5
%
的样本。从表7可以看出,在替换被解释变量、删除副省级和直辖市以及删除创新集聚水平前5
%
和后5
%
的样本后发现,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仍然具有促进效应,进一步验证了上述结果的稳健性。
表7 替换变量和排除干扰样本的稳健性检验
五、进一步讨论
(一)异质性分析
上述研究已经证明,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具有影响作用,但是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存在地理区位、行政级别和市场化水平的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影响试点城市的政策效应。因此,进一步从城市地理区位、行政等级、市场化程度等方面进行异质性分析。
1.地理区位异质性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将样本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以及东北地区并进行分组回归。从表8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示范城市试点建设促进了所有地区创新集聚水平的提升。其中,东部地区的系数要高于其他三个地区。为了科学比较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在地理区位上的差异,本文进行组间系数差异检验,结果显示只有东部地区和其他三个地区之间系数差异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相比于中部、西部以及东北地区,试点政策对东部地区的城市所产生的创新集聚效应更强,这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天然的地理区位所带来的禀赋优势,当受到知识产权政策的冲击后,会加速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的集聚。
表8 基于地理区位的异质性估计结果
2.行政级别异质性
本文参考冯苑和聂长飞(2023)
[68]
的做法将省会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经济特区城市设定为行政等级较高的城市,其他城市设定为行政等级较低的城市。从表9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创新集聚的影响在行政等级较低的城市更大,并且通过了组间系数差异检验。可能的解释在于中国行政体系中资源往往从中央向地方逐级分配,高行政级别的城市在资源配置和财政支配上具有更大的权力和灵活性,行政级别高的城市意味着具备较为发达的要素禀赋条件,知识产权试点政策的边际效应较小。
表9 基于行政级别和市场化程度的异质性估计结果
3.市场化水平异质性
参考王小鲁等(2021)
[69]
的做法测算市场化指数,并根据中位数进行样本区分,定义当年排名中位数之前省份的城市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而排名中位数之后省份的城市为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检验不同市场化程度下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影响是否存在差异。从表9可以看出,无论是市场化水平高的地区还是市场化水平低的地区,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均促进了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提升,组间系数差异检验显示这种正向促进效应在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影响更大。可能的原因在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资源配置效率更高,有助于发挥人才集聚效应、技术集聚效应和创业效应。
(二)机制分析
上述研究表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能提高城市的创新集聚水平,那么二者的内在影响机制是什么?本文基于前文的理论框架,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两个角度,探讨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集聚水平的作用机制。参考前人研究
[70]
检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对机制变量的因果关系,模型设定如下:
M
it
=∂
0
+∂
1
post
×
treat
+∑∂
2
control
it
+
λ
t
+
δ
i
+
ε
it
(3)
模型(3)是检验政策变量与机制变量的关系,机制变量分别为人才集聚、技术集聚、创业活跃度、市场信用环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
1.有效市场的机制分析
(1)市场要素的机制检验。人才是创新的源泉与动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健全司法保护机制,为创新者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示范城市建设有助于提高人才集聚
[29]
。因此,试点政策对人才流入有促进效应。本文借鉴杜群阳和俞航东(2019)
[71]
的思路,用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从业人员数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从业人员数之和占城市总从业人员的比重来衡量城市人才集聚水平。由表10可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提高了科技人才的比重,加速了人才在试点城市的集聚。本文借鉴白俊红等(2022)
[72]
的做法构建技术集聚指数。表10结果显示,试点政策提高了城市的技术集聚水平。上述结果表明,试点政策可以通过强化市场要素集聚来提高城市创新集聚水平。
表10 基于有效市场的机制检验结果
(2)市场活力的机制检验。新创企业数量是反映市场活力的核心指标
[73]
,创业活动不仅可以集聚创新资源,还可以构建一个包括企业家、投资者以及研究机构在内的协作创新生态系统,使得知识的共享和技术的转移更加高效,从而提升整个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本文以百人新创企业的数量作为衡量市场活力的代理变量,表10结果显示,知识产权试点政策可以提高城市创业活跃度,试点政策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成果提供制度保障,这有助于降低创业风险,激发创业者的创新热情。因此,市场活力的机制路径得以验证。
(3)市场信用环境的机制检验。如前文所述,市场信用是反映有效市场的重要指标。本文利用《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蓝皮书》中报告的地级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作为本文地区市场信用水平的测量指标。表10结果显示,知识产权试点政策可以提高市场信用环境,试点政策通过确立和执行严格的法律规范,可以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创新成果的尊重,确保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不仅有助于激励创新活动,还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从而构建一个更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因此,有效市场中市场信用环境的机制得到验证。
(4)司法保护的机制检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建设可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为,提高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审判案件的数量是衡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74]
。本文参考沈国兵和黄铄珺(2019)
[74]
的做法,将地级市层面知识产权审判结案数作为城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度的代理指标,对城市年平均人口进行标准化处理(jdp)。表10结果表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可以提高城市的司法保护强度。一方面,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强化司法体系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另一方面,提升公众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识,营造一个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优良环境。上述结果验证了有效市场中司法保护的机制路径。
2.有为政府的机制分析
(1)行政保护效应的机制检验。基于数据的可得性,目前只能统计到省级层面的行政执法数据,学术界有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度量主要依据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结案数和立案数。有学者利用当年各城市专利授权数与所在省份专利授权总数的比例和省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结案数的乘积作为衡量城市行政保护的代理变量
[75]
。本文借鉴甄红线等(2023)
[76]
的思路,用专利侵权结案数与专利侵权立案数的比重与所在城市专利授权数量加1的对数来衡量(adp)。表11结果表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可以提高城市的行政保护强度,从而验证了有为政府中的行政保护机制路径。
表11 基于有为政府的机制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