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把自己偷了,一气之下便谎报自己被多偷了一万,结果。。。
【失主被判的比小偷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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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8 月 12 日,同学曹某远道来大庆办贷款的事,因为没有住处,
孟某就把曹某接到了自己家
,跟自己的母亲沙某和女友廉某一起暂住,并
热情款待
。其间,孟某带着女友和母亲准备外出,
曹某就趁机将孟某包里的 800 元现金偷走并离开
。
免费给曹某提供食宿,对方竟然还偷自己的钱,真是恩将仇报,孟某越想越生气。因为
盗窃 800 元属于治安处罚,构不成刑事处罚
,孟某就跟母亲和女友商量,一起虚构了曹某盗窃现金 10800 元的案情,为的就是能让曹某得到严惩。
去年 8 月 27 日,大庆警方在调查这起盗窃案时发现了问题:曹某坚称盗窃的金额是 800 元,警方反复跟孟某、沙某、廉某核实案情时三人的说法前后也有纰漏。最后,警方终于调查确定孟某被盗的是 800 元钱,他跟母亲和女友为了解气才诬告陷害曹某、谎报案情。
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沙某、孟某、廉某为使曹某受到严惩,三人共同编造被盗现金的数额,致使本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害人被刑事拘留,均已构成
诬告陷害罪。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沙某、孟某、廉某三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四个月、二个月。
新晚报记者:孙莹
编辑: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