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范围:
1.境外游客(包括:外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游客)。
2.京津冀居民(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居民)。
二、执行时间:
第一阶段: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5月16日(共计18天)。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6月10日(共计25天)。
三、执行内容:
1.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外国游客凭本人有效护照,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游客凭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中国台湾地区游客凭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第一阶段享受全省各收费景区免门票优惠;第二阶段享受全省各收费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当地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一阶段享受全省各收费景区免门票优惠;第二阶段享受全省各收费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
注:以上景区门票优惠政策不包括温泉景区门票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
2.自驾游优惠政策。
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车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行驶贵州境内高速公路在第一阶段实施免费通行优惠。
3.航线及机票优惠政策。
在2017年4月29日至6月10日(43天)期间:
(1)对京津冀至贵州往返航线每个航班,各航空公司会拿出30%的座位对散客进行打折销售,票价不高于全额票价的50%。
(2)对各航空公司新开或加密贵州至京津冀境内(包括各支线机场)的航线,贵州省内机场一律给予免除起降费的优惠。
4.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补贴政策。
2017年4月29日至6月10日(43天)期间,对旅游企业组织的京津冀三地入黔包机和旅游专列采取临时性补贴,具体措施如下:
(1)旅游包机。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100人(含)以上由京津冀境内乘旅游包机(指由旅游企业经营且不对外开舱售票)来黔旅游,包机在贵州省境内机场进港,且游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的,每架次给予3万元奖励。
(2)旅游专列。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由京津冀境内乘旅游专列或包车箱来黔旅游,旅游专列在贵州省境内入站,且游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的,按每车次给予5万元奖励。在火车站台开通专列游客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