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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40 海因里希·温克勒 | 1878年如何成为德国历史的拐点

三会学坊  · 公众号  ·  · 2019-08-26 08:00

正文


虽然从客观上来说,联邦德国的政治体制要比帝国和魏玛共和国稳定得多,但是其主观上对危机动乱的恐惧并不亚于从前。因此,从始至终,德国人都普遍倾向于反自由主义立场。




| 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克勒





当帝国首相俾斯麦在弗里德里希鲁尔的花园听说柏林发生刺杀德皇事件时,第一反应正如其“铁血宰相”之名:他并没有询问81岁的皇帝的状况,而是把铁拐杖狠狠戳进大地,喊道:“现在,我们得解散帝国议会了!”


1878年6月2日,诺布林( Nobiling)的刺杀事件变成了德国历史中的一个拐点。仅仅在几周之前的5月2日,威廉一世已遭遇了水管工赫德尔的刺杀,而与第一次不同,这次刺杀令德皇身受重伤。其实,早在第一次刺杀事件之后,俾斯麦就有意在帝国国会中通过一项针对社民党的法规,这条法律授权联邦参议院禁止“所有以社民党理念为目的的印刷材料和协会”。但这项提案以251票对57票的结果遭到了否决,连民族自由党都通过其党魁鲁道夫·冯·本恩森( Rudolf von Benngsen)表达了对“特别法”的忧虑,因其触犯了自由权利原则,和自由党的原则背道而驰。然而发生第二次刺杀事件之后,资产阶级的观念发生了转变。


在卡尔-爱德瓦特·诺布林(Kan- Eduard Nobiling)的刺杀事件中,很难断定社民党就是其背后的授意者,这一点和马克斯·赫德尔不同,毕竞后者曾短期属于社民党的一员,直到其因为无政府倾向被党派开除。至于无政府主义者的个人行为和马克思信徒的“科学社会主义”实质上是水火不容的两种立场,没有人有兴趣了解。1871年,奥古斯特·贝贝尔在帝国国会曾发表过一次讲话,将巴黎公社的失败称为一场“小型的前哨战”,并声称“欧洲的大事件即将来临”,他自己并未正确意识到这番话产生的影响,也错估了当时的社会权力关系,但从此之后,在资产阶级和容克地主心中,“社民党”开始和“暴力”概念如影随形。


马克斯·赫德尔刺杀威廉一世


事实上,早在当时,“社会主义工人党”已经有清醒的自我认识,正如卡尔·考茨基( Karl Kautsky)后来所言,他们是一个具有革命性,但没有革命能力的党派。然而除了工人运动,只有很少人意识到(或愿意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巨大区别,因此也几乎很少有人会质疑俾斯麦观点:刺杀德皇的指使者是社民党。第一次刺杀事件之后,很多人依然认为特别法是一种服务于错误观念的错误手段,但这些人在6月2日之后也改变了观点。柏林的《民族报》是当时民族自由党最具影响力的报纸,在5月时还曾警告国人,政府建议的禁令预示着1849年反动势力的抬头,“反动何时休!”然而诺布林刺杀德皇九日之后,这份报纸却一反5月的立场,表示民族自由党“在国家临危之际,应该把通过特别法打击反政府暴乱的工作提到最高日程上。”


俾斯麦懂得解读一个时代的标志。他知道很多民族自由党的选民都跟他观点一致。俾斯麦希望新一轮选举能选出一个更好的议会——能实现他长久以来的立法计划的议会,不像从前的议会一样,能通过他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因此,在解散议会之后,俾斯麦转而通过选举活动来动员民众。俾斯麦通过半官方的“州联络处”呼吁“爱国的选民们”“围绕在皇帝的旗帜下”,并动员他们去了解“各种党派和候选人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政府的大问题。”而作为俾斯麦的喉舌,《北德意志汇报》只想看到那些“能为德皇及其属下忠诚服务,从民族而不是私人或党派利益的角度提供支持”的候选人当选。老普鲁士保守派的报纸《十字架报》一直怀疑俾斯麦有革命倾向,这份报纸的观点更直接:“社会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延伸——任何有知觉的人都能一眼看出来。那些针对社会主义的人,应该先从自由主义身上下手。”


挑动民族神经的做法很有成效。两个保守党派又多争取了37个议席,总数达到了115个议席。而原先有129个席位的民族自由党则失去了29个席位;左派自由进步党的议席也从35降到了26。由于支持率下降,民族自由党最终决定赞成通过针对社民党的特别法。党派中的极右翼分子甚至反对对这项特别法加一个有效期限。在《边境使者》报上,一个匿名作家发表了一篇文章,表达了对未来帝国国会中多数派关系的忧虑,呼吁人们要利用当前的机会,“将社民党永远地踢出帝国的标注。正因为有这样的必要,所以更不能在特别法上加上一个有效期。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历史学家海因里希·冯·特莱驰克( Heinrich von Trelischke)是帝国国会的民族自由党议员,早在大选之前,他已明确表示要对特别法投赞成票。在《普鲁士年鉴》中,他将社民党称为“罪恶党派”,并引用了另一位比他的思想更自由的先生的话:“对我们而言,市民社会的成分比任何一个党派的成分都更重要。”




1878年的5月和6月刺杀事件在三个层面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赫德尔和诺布林的刺杀行为直接导致了特别法的制定,这与自由的法制国家的原则是完全矛盾的。民族自由党投票通过了“针对社民党危害公共行为的法律”,虽然在他们的努力下,法律的有效期被定为两年半,但民族自由党还是违背了自己的自由原则,因为自由原则意味着,个人的罪责必须要根据普遍的刑法条例来制裁,而观点的表达并不属于一种须惩戒的行为。民族自由党对特别法的赞成票既是对俾斯麦的失败,也是对被释放的公民选票压力的失败。在1878年到1890年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有效期间,社民党的工人运动日渐感觉自己生活在政治和社会隔离区里。而这种意识正是培育了庸俗马克思主义的温床,给社民党带来了一种超越德国范围的沉重负担。


1878年《反社会党人非常法》


其次,刺杀事件激起了众怒,致使1878年7月30日的帝国国会选举中发生了法制动荡,也让俾斯麦借机在税务和财政改革上赢得了议会的多数票。直到1879年,新选的议会才通过粮食税和钢铁税实现了“骑士封地”和“钢铁工业”之间的联盟,然而这种联盟不但拖累了农业到工业社会的过渡,也使得工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即从冶金业到新的电力技术、化学产业的结构转变,变得步履维艰。一直到1918年之后,农场主和矿场主的合作一直被右翼反民主势力视为是社会的中流砥柱。虽然重工业和地主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使双方的合作困难重重,但在危机时刻,这种共同的威胁感却牢不可破,因此他们才愿意重修自1879年来的联盟。粮食税最重要的效果是刻意保留了普鲁士的骑士地主阶层,而这后来也演变成魏玛共和国结构上的沉重负担,同时也是共和国崩溃的根本原因之一。


第三,在1878-1879年,对社会主义和革命的恐惧最终已成为一种特殊的“右翼”民族主义的通病。早在1862年到1866年的普鲁士宪法冲突时期,民族旗号依然是自由资产阶级打击封建贵族——国家分散的始作俑者——的有力工具。然而到70年代末期,民族主义的敌人已不再是右派,而是左派——即左派自由党和社民党中或真或假的国际主义分子。在这些民族主义分子当中,一部分是早先远离民族运动的人士——其中有普鲁士容克地主,也有那些厌倦了商业竞争的手工业者和小商贩——还有一部分人因为1873年以来的经济危机以及社会动乱放弃了自由信念,转而与普鲁士的军事封建势力缔结了一种社会再保险契约。最后一群人中既有保护税涉及的工业主,也包括德国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市民阶层。


1888年,怀抱自由民主思想的帝国议员路德维希·班贝尔格栩栩如生地阐述了民族主义的演变之路,班贝尔格属于1880年和俾斯麦以及本党派决裂的民族自由分子中的一员,他的原话如下:“在普鲁士激进分子和萨克森协会的手中,民族旗帜已经扭曲了其之前的意义,而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扭曲,是因为民族主义的手下败将拾起了对手脱下来的长袍,将其改制成自己的式样,重新染色、修剪,然后套在身上伪装成民族运动的骄傲后裔招摇过市。”


民族主义的“右翼”对“左翼”的胜利是1878—1879年转型的意识形态表现,同时也是其遗留结果。虽然新型民族主义是经济危机的产物,但其对大众和领导阶层思想的影响却一直延续到经济危机之后。




曾有某些作家预言1848-1849年或1866年会发生“德国自由主义的败北”。然而温和的自由党和激进的民主党不同,他们根本不愿意看到1848年革命的发生,而且早在“光辉年代”之前,自由党已明确表示愿意和贵族联手进行改革,而不是互相敌对。到普鲁士宪法冲突后期,“民族自由党”(这是某些支持俾斯麦部分举措的自由党的称法)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原则。他们追求的目标类似于“货真价实的议会制”。他们希望让全民议会具有足够的掌控权,这样政府在原则问题上就不能长期僭越议会多数票的意愿来执政。多数民族自由主义者一直到70年代未期都在坚持这一理想。


然而自1866年之后,自由资产阶级的代言者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自信,他们怀疑自己已经不再扮演着自己宣言的角色:“普通阶层”和“民族”的代表者。民众运动正在抢夺他们的风头,而1867年在北德意志联盟、1871年在德意志帝国实行的普遍选举权更是推动了民众运动的发展。1878年,自由资产阶级最危险的敌人并不是选举社民党的工人,对于他们而言,工人的威胁要小于“易北河东”( Ostelbien)的势力,这个区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保守党的选票集中区。


自由资产阶级在帝国最危险的敌人其实是天主教徒,这批人感觉自己在霍恩索伦的“新教王权”下饱受排挤。对自由经济政策、职业自由和通行自由的不满使天主教徒也加入到了农民、手工业者和商贩的大规模运动中,而自由党失去了一部分“天然”选民基础,也觉得是一种生死存亡的挑战。


自由党接受了这种文化斗争,他们的目的是将自己营造为唯一合法的民众运动组织。这种立场一方面完全秉承了自由主义的启蒙和进步思想传统,在主观上被视为对中世纪落后局面的抗争。另一方面,这种自由主义的原则却遭到其权力手段(针对天主教政治势力)的玷污。因此,这种文化斗争同时也是1878年后压制社民党运动的序曲。


对于俾斯麦而言,文化斗争是个极好的机遇,它能转移自由党的注意力,让他们暂时不去考虑宪法政治目标以及对更多议会权力的追求。可以肯定的是,俾斯麦在法律和经济政策上对自由党作出了不少妥协,因为1866年到1878年之间的立法更具进步而不是保守色彩。但俾斯麦的意图是削弱而不是增强议会的影响力。他认为,如果帝国要继续保持内外势力,那么议会成员们——他称之为“无根无基的先生们”——得节制自己的要求,而政府权力却要增强。如果民族自由党的左翼不配合“帝国内建”,就必须和他们分道扬镳。在俾斯麦眼中,只有转向保守路线才能保持国家实力——虽然民族自由党大多对此表示赞成,但还是有少数派例外。


1878年,民族自由党中的少数派对《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投了赞成票,但到了下一年,他们却不再赞成保护税措施,因为他们意识到,不断在俾斯麦面前妥协只能让自己继续出洋相。这些游离分子多是金融或商业资本家,其中也有一部分老普鲁士省的出身优裕的市民,1880年这些人又退回到反对党的阵营中,因为他们已无法和俾斯麦合作实行自由党政策。左翼自由党希望打破容克地主一统天下的僵局,他们希望协助市民阶层获得与其经济实力相应的政治影响力。然而到90年代末期,事实证明,他们发现如果不借助呼声极高的德意志“世界政治”,就无法实现这个目标。这是种能让“坚定的左翼”批判者有归属感的战斗手段,没有什么更能证明德意志旧政权的自我意识了。




德国1878—1879年的转向过去了百年,一切皆已面目全非。帝国、皇帝和普鲁士容克地主都已烟消云散。1878年被特别法迫害、摧毁的社民党在百年之后选出了西德地区的总理。昨日的社会革命家,今日的国家执政党。德国的民族主义思潮不同于西欧任何一个国家,作为一种宛如“文物”的意识形态,它已退出了历史舞台:它在经济上变得愈发“反生产”,而经历了纳粹时代和两次世界大战,这种观念也已身败名裂。


在1878年的德国,“有组织的”恐怖主义只是市民社会的想象物;而1978年,它已成现实。恐怖主义不再是民众运动的旗号,相反,它所表达的,是对工人运动退出舞台、丧失革命意识的抗议。曾有个自诩为精英的恐怖分子组织以法西斯式的蛊惑手段来自圆其说,他们不得不把联邦政府和“晚期资本主义”统统定义为“法西斯”,才能为自己的恐怖行径开脱。到了今天,针对恐怖主义的抗争——只要是在法制国家的范畴内进行——都是一种维护民主的抗争;1878年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一种阻止帝制德国民主化的斗争手段。百年前社民党的奋斗目标是实现民主制,而1978年的激进分子的奋斗目标却是取消民主制。


1878年和1978年的局面虽然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但也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相似点。如果有人去研究1873年到1896年的“大衰退”,了解了当时经济发展的停滞、危机和普遍的经济消极感,就会发现很多与当代的共同点。经济保护主义虽然已经超出了国家界限,但牺牲消费者来保全自己的做法,如今在很多行业都很盛行,与当年“保护民族工作”的呼声如出一辙。当今的世界和从前一样,一厢情愿地把恐怖暴力的幕后黑手想象得无比之长,想象自由主义分子是刺杀事件的幕后主使者,相信“刑法的软弱”是导致“散乱无章局面”的罪魁祸首:这些观点听起来并不陌生,它们登载在1878年6月7日的《十字架报》上。保守派自始至终相信:要对付激进的意识形态,禁令比政治争辩要有效得多。这种信念也为他们赢得了不少支持。虽然从客观上来说,联邦德国的政治体制要比帝国和魏玛共和国稳定得多,但是其主观上对危机动乱的恐惧并不亚于从前。因此,从始至终,德国人都普遍倾向于反自由主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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