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了5年的“家”,却成了非法闯入他人住宅;
爱了5年的“丈夫”,一下就成了陌路人;
为了“自家”工厂辛苦打拼,却只拿到15万元分手费……
网络配图 /视觉中国供图
5年前,36岁的温岭人朱芳(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大9岁的路桥人吴明(化名),吴明长得英俊帅气,高大威猛,朱芳对他一见钟情。两人都离过婚,相似的经历让两人有很多共同话题。
这样好的“妻子”,吴明却迟迟不肯为她转正,他从来没提过要和朱芳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即使朱芳三番四次为他流产,他也不为所动。
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激情退去后,他对朱芳越来越冷淡,两人的关系日益恶化。
失去理智的朱芳也厮打着吴明,两人一路打到了台州边防支队金清边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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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里,朱芳哭成了一个泪人,不停地诉说多年来的付出与不易。她告诉民警,离开吴明之后,自己其实已经无家可归,可吴明却置若罔闻,称双方早已无感情,只求尽快分手。
见不能挽回吴明,朱芳提出,要分割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吴明冷笑一声,“分家还不简单,谁名下的财产就归谁,双方谁也不拿对方一分钱。”
“你伤害了我的感情,竟然还想让我净身出户?”朱芳气得瑟瑟发抖。在民警的调解下,吴明表示愿意当场支付15万元买断双方的感情,“这些年你也付出了不少,这些钱就当给你的安家费。”
朱芳拿了钱,看着扬长而去的吴明,呆了好久,“我们,这就算完了?”
很多时候,法律是最后一道保障,不要被爱情冲昏头脑!
来源|台州晚报( tzwb—gzpt)
编辑|吴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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