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消息,为保护渔业资源,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广西内陆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止除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
3月至6月,是广西内陆水域大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渔期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今年的禁渔安排如下:
禁渔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对象: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近日,广西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2025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在
实施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
实施方案提出,
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强化禁渔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禁渔区域渔政执法常态化。
特别是禁渔期首日,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上联合巡航执法行动。
同时,重点加强对渔船集中停泊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产卵场水域、水利枢纽上下游,以及省、市、县交界水域的巡回检查,
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对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必要时实施蹲守驻守检查,
确保禁渔秩序平稳。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群防群治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购买劳务、组建群众性护渔队伍等方式构建禁渔管护体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渔护渔的积极性。
禁渔期间,各地要在渔村、渔港、码头、水上停泊点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火、防盗,消除隐患,做好禁渔安全工作。
要坚决制止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严厉打击渔船从事载客载货等违规行为。
禁渔期间,使用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无论捕捞数量多少,都涉嫌刑事犯罪!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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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头条NEWS
编辑 | 李理
校对 | 韦一璞
责编 | 刘晓婧
编审 | 陈满运 朱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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