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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信托五大优势

诠资管  · 公众号  ·  · 2024-08-14 12:00

正文


来源丨 韩创资本
作者丨解析财产权信托的独立性优势

据招商银行《202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22年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316万,近年来,越来越多高净值人士将信托作为首选财富管理工具,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风险隔离功能的基础。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安排,是委托人为了 实现特定的目的 ,将属于 自己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受托人)进行管理和处分,并约定这些财产所产生的 收益(利益)由其指定的人(受益人)取得。

信托制度规定, 信托成立以后,信托财产就成为了独立的财产,既不再是委托人的财产,也必须要和受托人的财产区隔开来,在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分配给受益人之前,也不属于受益人。

我国的信托制度起始于2001年,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信托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地方。

财产权信托的独立性优势

1、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

在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就从委托人的财产中分离出来了,委托人对这些财产不再享有所有权,也不可以随意处分。 (《信托法》第15条)

而且,法律规定当委托人并不是信托的 唯一受益人 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委托人的偿债财产,也不属于委托人的遗产或清算财产。(《信托法》第17条)

2、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虽然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受托人,但是依然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和债务。 就是说受托人不能任意支配这些财产,更不能用这些财产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信托法》第16、17、29条)

3、独立于同一受托人不同委托人的财产

同一个受托人可能会为多个委托人管理和处分财产,因而其名下可能会有多个信托财产。 这些财产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会混同的。 (《信托法》第29条)

4、独立于受益人的财产

信托设立后,受益人只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而不直接享有这些信托财产,无权直接处分这些财产,或拿这些财产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不过,一旦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分配给受益人后,就会变成受益人的个人的财产,与其固有财产无异。

5、损益独立

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归入信托财产,而因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而产生的债务和损失,也由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法》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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