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文学奖”是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深圳市作家协会、龙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龙岗区横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联合主办,横岗街道群团工作部(宣传部)、龙岗区作家协会承办的重要文学评奖。
该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促进文化强市、文化强区(街)建设,发现扶持优秀作家,激励催生原创精品,繁荣发展文学事业,加快构筑深圳东部文化高地,努力把“红棉文学奖”打造成为龙岗区乃至深圳全市一张闪亮的文化名片,成为全国各地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喜闻乐见的一个文学品牌。
一、组织机构
扶持: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主办:深圳市作家协会、龙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横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承办:横岗街道群团工作部(宣传部)、龙岗区作家协会
二、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须彰显民族和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健康向上,鼓励关注现实生活,富有艺术性和可读性的作品。
2.评审分小说、诗歌、散文(非虚构)3个组别。小说单篇不少于6000字,散文(非虚构)单篇不少于3000字,每部不超过15万字;诗歌不少于50行;参评作品须为独立创作,凡是原创作品均可参评;每人限投1部或1篇/首;原则上金奖获得者不得再参加同一组别的投稿和评选,但可参加其它组别的投稿和评选。
3.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赛费,不退稿,作者文责自负,严禁剽窃、抄袭行为,不得一稿多投,一经核查,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已领取奖项者,由主办方追回原奖项及奖金。
4.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各种宣传推介、发表出版等途径,不再另付稿酬。
三、奖项设置
设小说、诗歌、散文(非虚构)3组奖项,各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各15000元;二等奖各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各5名,奖金各1000元;佳作奖各10名,奖金各500元(以上均为税前奖金);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或奖杯。
四、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5日止;
评奖时间:2018年8月中下旬;
公布评奖结果:2018年9月上旬;
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五、征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