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位领导就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磅发言:到8月末,保险资金配置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21万亿元以上;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大类资产整体配置稳健均衡,总体风险可控。截至目前,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2.8万亿元,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超过3.3万亿元。3)保险资金通过上市公司股票、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向科技类企业投资超过6000亿元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比较多元,包括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管产品、信托计划、未上市企业股权、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面,保险资管产品和保险私募基金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登记规模超过1.7万亿元,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规模近7500亿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产品登记规模超过4300亿元;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保险资金通过上市公司股票、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向科技类企业投资超过6000亿元。此外,保险资金还持续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支持,在高速公路、地铁建设、冷链物流、航空运输等领域,投资形成了一批典型项目。4)引导保司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投资力度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5)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科学界定商保年金的内涵和外延
金融监管总局会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科学界定商保年金的内涵和外延,鼓励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长期资金管理等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在个人养老金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坚持普惠、便民的原则,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特别是要提高投保的便利度。在产品的形态上,支持保险公司创设简明易懂、安全稳健、收益方式灵活的新型产品,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风险偏好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财产险司司长尹江鳌】
金融监管总局从三方面推进巨灾保险工作,前期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各方面支持,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更好地服务防灾减灾救灾。金融监管总局将以新能源车险为切入点,持续推进车险综改。具体来看,将研究优化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探索家用车和网约运营的组合产品、探讨高赔付车辆风险的分担机制,着力解决当前的头部难题。同时,通过回溯数据优化新能源车险费率。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推动降低新能源车险运行成本。解决新能源车险的一些问题,关键是在降低运行成本,比如降低出险率、降低维修成本。3)将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分类别的科技保险支持政策体系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一是丰富产品,围绕科技企业全周期、科技创新全环节保障需求,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比如优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政策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试点探索网络安全保险。二是完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分类别的支持政策体系。引导各地创新一些机制,推出奖补机制、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举措,推动形成相关科技保险在各地新的路径、新的模式、新的方案。三是推广试点,前期宁波、上海临港、武汉东湖结合当地区域优势在探索科技保险试点方面有一些基础,继续支持其推广试点,并将试点推广到其他地方。
1)严厉的整治保险公司隐匿不良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的加大整治力度,要严厉的整治保险公司隐匿不良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造成严重亏损,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障机构的合法权益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加强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强制措施、通报曝光和与其他部门的衔接贯通等措施,来确保保险公司的经营的依法合规。2)优化监管制度,为保险公司审慎经营确立清晰边界
金融监管总局将系统梳理现行保险监管制度,优化保险公司治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保险资金运用以及保险责任准备金等方面的监管制度。构建一套逻辑清晰、系统全面、要求明确、重点突出的风险为本监管框架,为保险公司审慎经营确立清晰边界,提升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保险业稳健性。
4)正在与相关部门配合,推进保险法的修订
根据新的形势需要,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跟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推动保险法的修订,整体上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就是解决目前保险业运行当中、保险业监管当中、保险机构风险处当中存在的一些缺陷,补齐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