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商场、公园等客流量较大的场所,随处可见自动售货机的身影。不过,这些自动售货机也是理应合法经营的。自今年3月起,慈溪市在宁波率先实施自动售货机市场主体登记,目前已受理登记6家自动售货机市场主体。
自动售货机是商业自动化的常用设备,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能节省人力、方便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又被称为24小时营业的微型超市,比较常见的有饮料自动售货机、食品自动售货机、综合自动售货机等。近年来,由于自动售货机经营成本较低、销售模式便捷,已成为我市蓬勃发展的新兴行业,但随之也出现了证照不齐、场所设置随意、消费维权难等问题。
为规范慈溪市自动售货机行业发展,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自动售货机市场主体登记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七项指导意见,规定经营自动售货机行业应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依法取得合法证照,经营主体可按“一址一照”或“一照多址”方式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由市场监管部门经实地核查和审批后颁发《营业执照》,同时,售卖食品的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避孕套(帽)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意见》还规定,销售卷烟、酒类、成人用品的自动售货机应距离中小学校园、幼儿园等周边200米以外,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慈溪市场监管部门已告知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