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人民法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打造“无讼村屯”,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指导员”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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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街人民法庭选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担任辖区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员”,通过参与矛盾风险排查、靶向对症指导调解、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实现日常走访“进村屯”、矛盾化解“进家门”、普法宣传“进人心”。
依托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专业力量指导人民调解员,探索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结对,通过联合现场调解、经验传授、难点研讨、面对面授课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水平。
结合深入居民小组、田间地头和走访企业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矛盾纠纷线索动态。引导村干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分类报送,最大限度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针对重点领域筛人、访事,准确把握深层次、潜藏性纠纷隐患,及时妥善处置矛盾纠纷线索。同时,结合“庭所共享”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共同研判,确保全面、及时地收集社会矛盾纠纷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对久攻不下的矛盾纠纷,联合法官直接参与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人民调解指导员”依托法庭“法官说法工作室”指导调解140次,化解矛盾纠纷87起,诉前调解确认12件,有效减少了诉讼纠纷,营造了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人民调解指导员”联合村干部、网格员共同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村民法治素养。在豫园社区,为居民讲授婚姻家庭、物业合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乌拉街镇学古村,开展买卖合同纠纷等宣传普法活动……今年以来,乌拉街法庭“人民调解指导员”组织开展普法活动7场,受众人数600余人次,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优良环境。
下一步,龙潭法院将持续探索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平台工作,充分借助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优势,更好地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