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昨日解读《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共安排立法项目78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项目共10项,适时提出项目共17项,调研项目共48项,后评估项目共3项,今年还将开展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在78个项目中,备受关注的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也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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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78项,分为五类:一是力争年内完成项目共10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1项,政府规章9项;二是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共1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政府规章9项;三是调研项目共48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28项,政府规章20项;四是后评估项目共3项;五是开展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
力争完成项目和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共分为六大类。其中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公共交通秩序,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制定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4月至5月10日为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而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制定,也有望解决当下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的乱象。
为维护城市安全运行,拟制定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规定,修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拟开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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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法制办拟修订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制定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开展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拟修订行政机关归集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制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为促进首都文化事业发展,拟修订文物保护单位巡视检查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
为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拟安排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政府规章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安排了对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