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
1
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
2019
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
﹝
2019
﹞
1
号)部署,扩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规模(以下简称
“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
),壮大乡村产业振兴骨干力量,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国家统筹、省级负责。
农业农村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认定条件和名额分配意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做好认定推荐工作。
(二)自下而上、逐级把关。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农业农村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议。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
按照认定条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体现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联农带农、示范引领。
以经营业绩、社会贡献等为主要指标,优中选优,对贫困地区推荐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照顾。
二、申报数量和条件
拟认定第六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300
家。根据各省(区、市)农牧渔业产值、省级及县级龙头企业数量和质量、贫困县数量等情况,按权重进行名额测算分配,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
1
)。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具体要求遵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
2018
〕
1
号,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基本标准执行。计划单列市纳入所在省份统一申报,占所在省份分配名额。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企业申报。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分配名额和认定条件,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审核。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依据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标准对材料进行审核。
(三)行文上报。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申报企业审核后,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名义正式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
1
份报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正式推荐文件。文中请详细说明申报的过程和做法,企业的有关情况并附推荐企业名单(对带动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的企业予以注明)。
(二)证明已征求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和报省(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的有关材料。
(三)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2
)。企业需在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中填报,并通过系统打印带有
“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
水印字样的纸质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需通过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符且真实。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申报,不得超报,凡超报的退回重新申报。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不得泄露认定的有关信息,做到公平认定、廉洁认定。
(二)龙头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乡村产业发展司农业产业化处
王磊
电
话:
010-5919141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
11
号
邮
编:
100125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
2.
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格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
年
5
月
23
日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省
(区、市)
|
分配名额
|
1
|
北京
|
4
|
2
|
天津
|
4
|
3
|
河北
|
14
|
4
|
山西
|
6
|
5
|
内蒙古
|
8
|
6
|
辽宁
|
9
|
7
|
吉林
|
8
|
8
|
黑龙江
|
14
|
9
|
上海
|
4
|
10
|
江苏
|
15
|
11
|
浙江
|
9
|
12
|
安徽
|
13
|
13
|
福建
|
11
|
14
|
江西
|
12
|
15
|
山东
|
18
|
16
|
河南
|
16
|
17
|
湖北
|
14
|
18
|
湖南
|
13
|
19
|
广东
|
12
|
20
|
广西
|
7
|
21
|
海南
|
4
|
22
|
重庆
|
8
|
23
|
四川
|
15
|
24
|
贵州
|
10
|
25
|
云南
|
13
|
26
|
西藏
|
4
|
27
|
陕西
|
8
|
28
|
甘肃
|
7
|
29
|
青海
|
5
|
30
|
宁夏
|
5
|
31
|
新疆
|
7
|
32
|
新疆兵团
|
3
|
|
合计
|
300
|
重要通知:开发商、投资商、运营商、咨询服务机构、特色小镇、休闲农业、等企业单位
【
开课地点
】
北京 农广大厦[
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内
】
【开课时间】
2
019年6月28—30日
【主办单位】
中厚明德集团 特色小镇研究院
【参课人员】
特色
小
镇
、
田
园综合体相关投资商
开发商
相关产业链负责人
【课程主题】
政策解读、立项辅导、
融资申报、拿地策略、案例解析... ...
【
课程特点
】
一线评
审专家授课、模块化教学、操盘手现身说法
精讲细研
【
咨询热线
】
16601291889 微信同号
一、
最新政策解读
1、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
2、康养、森林康养
3、农业一、二、三融合示范区
4、美丽乡村、民宿
5、大棚房 、限墅令
二、
拿地
1、产业勾地攻略 项目选址技巧
2、低成本获取建设用地指标
3、如何判断不同土地类型配比最合理、规避“雷区”?
4、和村集体签土地协议种类与注意事项
5、集体建设用地如何高效利用
三、定位策划规划
1、项目如何找魂、根据目标客群项目精准定位?
2、对标国家政策,精准立项
3、项目顶层设计与产业规划
4、运营前置构建盈利模型
四、立项申报
1、厘清申报归口 精准对标
2、申报材料组织与编写技巧
3、与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谈判技巧
4、逐级申报 掌控申报节点 先谋后动
五、
融资
1、8大融资模式(政策性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政府引导基金
发债 资产证券化 PPP 股权融资 信托)
2、项目融资渠道种类的选择与注意项
3、如何引入央企、国企做信任背书
4、资金方如何选择投资项目
六、
运营(招商)
1、四季 全时 业态布局与招商
2、运营团队的搭建与管理
3、引入外部团队 托管运营注意事项
4、线上线下营销策略
七、品牌
输出
1、标杆项目模式梳理与输出
2、品牌引入的合作模式选择
3、品牌的塑造方式方法
4、网红项目的打造与运营推广
第一部分
1、2019 特色小镇 田园综合体发展方向
2、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要点
3、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规则
4、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与特色小镇异同点
5、农旅、民宿类项目常规误区
第二部分
1、住建部颁发‘
限墅令
’ 房企如何应对
2、大棚房最新解读及应对策略
核心主旨
1、项目如何和政策高度匹配落位
2、锁定客户群体 精准产业定位 为项目找“
魂
”
3、项目顶层规划与项目公司架构设计
4、选址设计服务公司的考量标准
核心主旨
1、通过产业勾地 项目选址如何掌握主动权
2、土地类型最佳配比及建设用地指标的申请
3、与村集体签约拿地技巧及宅基地科学利用
4、项目选址如何躲避雷区
核心主旨
1、项目申报与立项的方式方法
2、与政府签订框架协注意事项
3、古镇开发建设运营策略
4、申报省级 国家级重点项目技巧
核心主旨
1、如何顺利拿到政策性金融贷款(国开 农发 )
2、项目融资渠道种类与选择
3、如何借势与国企 央企合作
核心主旨
1、社群管理与项目运营
2、如何匹配产业做好四季全时盈利
3、打造自己的IP 制造爆品
核心主旨
1、民俗文化在乡村旅游项目中的求生之道
2、袁家村独特的运营管理模式
3、品牌输出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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