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
来自香港的
中毅资本有限公司 Grand Moore Capital Limited
(以下简称“中毅资本
”
)
和
港利资本有限公司 GLA
M Capital Limited
(以下简称“港利资本
”
)
的控股母公司
GLAMOORE Capital Group Company Li
mited
(以下简称“
GLAMOORE”
)
在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公开披露招股书,拟在美国纳斯达克IPO上市,其
股票代码为
GMCG
。
其于2023年11月9日在SEC秘密递表。
GLAMOORE招股书链接:
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983897/000149315224044525/formf-1.htm
GLAMOORE
是一家位于香港的专业金融服务提供商,通过运营实体
中毅资本
、
港利资本
开展业务,主要提供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咨询服务、配售及包销服务、投资咨询服务、IPO保荐服务、资产管理服务、业务发展服务、证券经纪服务。
港利资本
获香港证监会发牌进行第1类
(证券交易)
、第4类
(证券咨询)
、第9类
(资产管理)
受规管活动,包括配售及承销服务、投资顾问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及证券经纪服务;
中毅资本
获香港证监会发牌进行第1类
(证券交易)
、
第6类
(企业融资顾问)
受规管活动,包括IPO保荐服务、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顾问服务、配售及承销服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的财年期间,
中毅资本
共完成了两项IPO保荐项目。自2019年7月以来,已累计完成5个IPO项目。此外,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的财年中,公司为26家客户提供了财务和独立财务咨询服务,并为3家客户提供了合规咨询服务。
招股书显示,
GLAMOORE
在上市前的股东架构中,
Mr. Iat Seng LEI.,通过Optimum Lead Limited,持股24.75%;
盛良物流
(08292.HK)
,通过Pacific Express Limited,持股16.50%;
Mr. Wan Yiu YEUNG 杨云耀先生,通过Joyful Smart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28.75%;
Mr. Ching Wei HONG,通过Million Bright Enterprises Limited,持股12.50%。
招股书显示,在过去的2023财年和2024财年
(财政年度结算日期为3月31日)
,
GLAMOORE
的收入分别为1554.27万和1807.91万港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41.71万和
-91.79万
港元。
GLAMOORE
是次IPO的中介团队主要有:
Joseph Stone Capital, LLC
为其承销商;
Audit Alliance LL
为其审计师;
华商
、CFN Lawyers
、CFN Lawyers, LLC
分别为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公司美国律师
;
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 LLP
为
其承销商美国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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