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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 曹杰锋:找准定位坐标 抢抓重大机遇

中国税务杂志社  · 公众号  ·  · 2024-07-12 08:30

正文

文 / 曹杰锋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京津冀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瓣瓣不同,却瓣瓣同心。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建机制、优服务、强征管、促协同,助力河北省在对接京津、服务京津中加快发展。


优化服务,努力把疏解企业转化为有效税源。 坚持把服务好疏解企业作为重点,不断提高河北承接力、吸引力、竞争力。持续简化企业跨省迁移程序,实行“一键接收” 迁入企业信息,自动承继原有涉税权益。特别对央企二三级子公司落户河北提供“一企一专班”定向服务,制定涉税事项操作指引,助力企业迁移落户更顺畅、更无感。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在雄安新区设立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超过200家,示范作用和集聚效应凸显。同时,在雄安新区试点“区块链+税务”服务,积极推广跨区域协同服务,实现京津冀特殊税费业务事项线上办、跨域办261次,让异地办税缴费更便捷、服务体验更优化,吸引更多京津企业落户河北。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年间,京津在冀投资户数、投资金额快速增长,税收贡献度持续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杰锋(中)赴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调研,了解企业在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涉税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需求

统一征管,努力把执法标准固化为稳定预期。 加快推进京津冀税收征管一体化,营造更稳定、可预期的税收环境。自2014年签订《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后,陆续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非税收入征管、丰滨雄沧、北三县和通州等一批跨区域协调制度,形成常态化税收协作联席会议机制,搭建起沟通问题、解决差异的有效平台。 会同京津税务部门发布通用办税指南,连续发布三批“同事同标”涉税事项,覆盖常办业务100项,并共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发不予强制措施清单、共建京津冀执法标准协商机制,保障三地办事同标准、同流程、同操作。特别对迁入雄安新区企业试点税收事先裁定,为兼并重组等复杂涉税业务预先体检,帮助企业放心办税、放心经营。

用好政策,努力把引进吸收内化为牵引效应。 坚持以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破题,助力打造联通京津的经济走廊。联合京津冀建立三地执行口径协商机制,完善政策找人、免申即享等措施,推行自愿帮鉴等服务,助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更安心,推动“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协同模式不断走向成熟。2023年,全省吸纳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810亿元,同比增长101%;京津专利技术在河北转化1339次,同比增长74.74%;研发经费增速居全国第6,已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具备条件的地区延伸布局”的重要讲话要求,大力落实养老企业、家政服务业等税收减免,更好支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

站在新的起点,立足新发展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翻开新的篇章。下一步,河北省税务部门将积极对接京津、主动思考谋划,找好切口、找准定位,持续巩固京津冀税收协作机制,落实落地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化程度,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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