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桂林头条
桂林广播电视台旗下新媒体平台,致力于参与、沟通、记录、讲好桂林故事。每天,请从这里阅读桂林。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北京本地宝  ·  2025北京元宵节5大免费活动! ·  昨天  
气象北京  ·  全国春运气象早知道(2025-02-07) ·  昨天  
北京本地宝  ·  本周六(2月8日)北京限行吗?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桂林头条

“一眼不合”大打出手,结果喜提“拘留所除夕夜豪华套餐”

桂林头条  · 公众号  ·  · 2025-01-27 17:00

正文



近日,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油茶一条街有很多人打架,闹得很厉害。接警后,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迅速出警前往现场控制事态。


经查,吴某与卿某在油茶一条街相遇。 卿某认为吴某用眼睛瞪了他,卿某便粗口相对 ,随后,各自回到自己的饭桌。吴某越想越不服气,便跟同桌人一起到卿某处要求把事情说清楚。 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并升级为群殴事件 。导致卿某头部受伤、周某手部受伤。

目前, 吴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灌阳公安将持续加大巡逻防控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凝聚全警之力,坚决打击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辖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打架斗殴

轻则治安违法

重则触犯刑法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后
再次提醒大家

打架斗殴

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涉嫌犯罪

在面对矛盾与冲突时

请选择理性沟通

以相互尊重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暴力相向

无论输赢都得不偿失!




编辑:陈圣钰

编审:吴涛

值班主任:曾祥宇

来源:平安灌阳


往期推荐




桂林春节天气预报来啦!

桂林交警发布最新出行提示→

流感季啥时结束?国家卫健委最新研判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