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药监局、黑龙江药监局、四川药监局 编辑:清风 水晶
近日,安徽药监局、黑龙江药监局、四川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书,安徽美誉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众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同创康能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7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标示为安徽美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浮萍(批号11220829055A)经上海市徐汇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40495,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水分(标准规定为应不得过8.0%,检验结果为10.4%,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没收不合格浮萍(批号11220829055A)34.56kg;
- 没收违法所得肆仟肆佰肆拾贰元捌角捌分(4442.88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44288黑龙江众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醋鳖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03 成都鹤祥天药业、四川同创康能药业
2025年1月8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开了两则处罚信息:
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劣药土鳖虫,实际违法所得11.94785万元。罚没款合计23.8957万元。
四川同创康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款冬花,实际违法所得65880元。罚没款合计16.5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