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经过朝会大争鸣后,以卫鞅为首的变法派正式当权,树大根深的保守派也只得暂时保持沉默。但他们还有反弹的能力与颠覆改革的顽固意图。若是直接往死里整,会激发困兽斗,重演前几代秦君时的混战。内乱之下无完卵,动荡时局会导致民心尽失。当初开会讨论变法就是出于“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的目的。人心尽失还怎么让老百姓替朝廷干活?自乱阵脚的事情,刚柔并济的秦孝公不会做,尽公不顾私的卫鞅也不会做。
于是乎,他们把战场从庙堂转入基层。借用兵法来说就是“以迂为直”,曲线救国。
商鞅深知:如果不能在基层博弈中战胜保守势力,纵然自己位高权重,也无法真正落实变法。强国利民还是祸国殃民,成败皆围绕基层展开。这一仗,赢者通吃,毫无退路。
前面说到,改革就是一拆一并,拆掉旧系统,将各因素合并为新系统。有学者认为古代中国存在超稳定社会结构。大家通常理解为中国几千年历史一直跳不出封建王朝轮回的框框。其实,在古典社会中,基层乡村的构造远比代表统治阶级的王朝稳定得多。一个王朝可以统治着无数乡村,但一个乡村的发展年头可能抵得上好几个王朝。王朝兴替意味着统治阶级大换血,但只要乡村没被天灾或战乱夷平,依然会按照原有的宗族共同体模式生存,直到近现代也是如此。
换言之,乡村的社会结构超稳定,除非遇到生产力暴涨改变生产关系等特殊因素,传统势力——宗族豪强对基层乡村的控制力无与伦比。这是任何统治者都无法忽视的基本国情。
虽然从西周开始,层层分封形成的多级土地占有者所得之地号称“王土”,但土地的实际控制者是邑社的宗族豪强。对他们来说,上层政治变幻只是换个交税对象与保护伞。他们只听命于直接管辖自己的政治势力,国君、封君、卿大夫都可以。因了此故,春秋时的齐国田氏与晋国六卿通过推行惠政的方式争取更多的邑社支持自己。两国宗室在基层争夺战中失败,卿大夫世家的人口、土地、财富反超宗室势力,最终引发了“田氏代齐”与“三家分晋”两大历史事件。
如今秦孝公与商鞅面临的问题大同小异。秦国的世族集团主体是宗室贵戚。虽然政变来政变去,江山还是老嬴家的,但只要秦孝公的君权受到威胁,商鞅在秦国的政治生命就over了。
朝中老世族与各村社的宗族豪强盘根错节,这两股保守势力影响着大量乡村。秦孝公虽然掌握了军队与四县的直属力量,但他对广大乡、邑、聚等基层社会组织的控制力仍旧松散。他们不在中央公开反对变法,而是在基层变相抵制。甚至发动数以千计的“民意代表”到栎阳诉苦抗议。
许多人总是下意识代入了现代的社会形态,把那些“民意代表”当成了自由表达真实意愿的普通公民。然而在宗族社会的背景下,人们的活动往往以宗族为单位。宗族权直到近现代,依然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一座大山。先秦时代连个体小农、小市民阶层都还没出现。那些从全国各地赶来的数以千计的“民意代表”,只可能是顶着族长头衔的宗族豪强代表。
该怎样挽回局面呢?有两种思路摆在秦孝公与商鞅的眼前:
第一种是传统的惠政思路,俗称发福利以涨人气。
那时候秦国还没有整齐划一的制度(比如度量衡都不统一),大臣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按个人想法治理。人品好的就布惠于民,人品差的则鱼肉百姓,弹性非常大。假如中央肯下功夫的话,搞几项让民众喜闻乐见的“仁政”,也不是做不到。孝公即位之初不就弄过一次“布惠,振孤寡”吗?再接再厉的话,那些乡、邑、聚的传统势力就会转而抱中央的大腿,转为忠君挺鞅派,朝中世族就被孤立了。
关于这条路,秦孝公在认识商鞅之前也许会选,但现在肯定舍弃。因为商鞅不赞成这种讨好反变法势力的做法。他的理念是:“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商君书·开塞》)
惠政模式看似简单易行,其实完全是在旧体制基础上动脑筋。变法模式则以除旧布新为出发点,怎能被通过讨好众人求点赞的“惠政”牵着鼻子走?惠政只是权宜之策,滥用反而会导致更多后遗症。变法才是长远之计,而那些阻碍变法的乡村传统势力,绝非国府该拉拢的对象,反倒是必须摧毁的目标。
不再通过宗族豪强来控制基层民众,而是直接由国家编户齐民。彻底剥夺对方做地头蛇的能力。这边是第二种思路。齐魏等国就是这样做的,志在赶超发达国家的秦国,怎能不响应这个新思路?
商鞅不为所动,雷厉风行地处罚了犯法的宗室贵戚,压住了这一波反对变法的势头。新法令在基层的执行问题,暂时得以解决。接下来的路数,商鞅也有了腹案,只是需要等待一个契机。
三年后,如商鞅所料,新法收到了成效,当年反对变法的“民意代表”们又跑来栎阳表态支持改革。
当初宗族豪强认为新法不便,更多是因为商鞅以“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为起点,组建了新式乡政体系。秦献公时推行“户籍相伍”政策,通过编制户籍初步掌握了人口情况,但法度还不够完善。而这一次的编民什伍行动在献公新政上,用更详细的户籍制度来管理人口,国家任命的乡官里吏越过了宗族首领直接行使权力。
主导权之争,是“民意代表”们抵触变法的根本原因。但他们在见识了商鞅的强硬态度后,选择蛰伏观望。通过三年观察,宗族豪强们发现,自己并非不能融入新体制。
基层政府的乡官里吏由国家任免,基本上是从本乡人中选拔。豪强子弟在宗族中往往比较有威望,更容易通过吏员选拔。乡里乡亲的人际关系网,在变法后依然起着不小的潜在作用,何况是变法未完之时!虽说商鞅执法严厉,乡官里吏违反法令者会被毫不留情地处罚,但只要遵纪守法就不会有事。对于宗族豪强而言,拥有做乡官里吏的亲友,可以进一步强化自己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被夺权的纠结心理一破,新法令促进生产力发展、增长众人财富的益处,变得更显眼了。
所以,头脑精明的宗族豪强们决定抱商鞅的大腿,寻求更强大的靠山。
按照传统思路,原先的反对者大面积投诚,应该趁机收买人心。但商鞅公章一盖,勒令这些“乱化之民”举家迁徙到边城。数以千计的各地宗族豪强,就这样被剥离出原先的生态圈。
这次行动的过程实在太顺利,仿佛只是输入指令后敲回车键就完事了。于是,有个疑问总是被忽略。
秦人是出了名的战斗民族,之前也私斗成风。哪怕是秦献公的新政,也没能根治乡邑私斗恶习。倘若商鞅只是一味强硬执法,恐怕少不了宗族聚众抗法,然后官府派兵铁腕镇压……但《史记·商君列传》只留下“其后民莫敢议令”的记载。按理说,如果真发生过暴力抗法与血腥镇压,秦国官方是不会主动抹掉记录的。因为,按照商鞅“法胜民”的价值观,镇压暴力抗法反而是值得书写的功劳。合理推断,“乱化之民”没有聚众抗法,而是不得不认栽,故而过程很顺。
此处很可能隐藏了一个内涵剧情——商鞅利用了宗族内部矛盾,孤立了“乱化之民”。
这批“乱化之民”是两次跑栎阳上访的刺头。商鞅将他们举家集体迁徙到边城,而宗族中敬畏新法的那批人还留原地,作为种子繁衍生息。盘踞各乡邑的宗族势力由此分裂,再难同心协力地聚众闹事。牛拽马不拽,不能一致对外,是宗族械斗的大忌。商鞅铁腕执法,但同时区别对待“乱化之民”与“守法之民”,不搞无限株连(秦法的连坐其实有严格的责任界限)——这也许是强制移民行动顺利的最合理解释。
大家通常从钳制舆论的角度来解读这个事件。个人以为:“乱化之民”其实只是个借口,因为后来照样有许多士民给秦国官府上书献策(不然你以为外邦布衣士子是怎么见到秦王的?)。况且商鞅后来还亲自接待过异见人士赵良,两人相谈不欢时,赵良是大摇大摆地离开。可见,尽迁“乱化之民”的根本意图并非打压舆论,而是借机对整个秦国基层乡村进行大洗牌。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个体小家庭很难在靠天吃饭的农牧经济环境下生存。为了提高抗风险能力,他们要么依附于宗族豪强大户,要么依附于基层官府。乡官里吏如果不是由宗族领袖兼任的话,通常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法家开创的中央集权体制要求从上到下“一断于法”,不可能允许宗族豪强在乡村里当土皇帝。因此,拔除原有的宗族豪强势力,是秦国重组乡村工程决定性的一环。
当时秦国地广人稀,人口远不如后世多。数以千计的宗族豪强举家迁徙,让全国各乡邑出现了族权真空。
乡官势力全面掌握村事,使得原先的邑社乡村变成官社乡村。秦国朝廷原本就掌握了大量的国土资源,可以实现覆盖全体编户民的普遍授田制。这是商鞅变法的一个有利条件。随着变法的深入,土地国有化水平越来越高。此次尽迁“乱化之民”,让朝廷又没收了一批土地。商鞅通过将其授予其他无地或少地的乡民,改变了原有的乡村内部力量对比。至于那些“乱化之民”,在边城同样会享受国家编户民的待遇。于是乎,各地区的乡村共同体经过重组后,直接被纳入国家掌控下。
除了设置乡官、尽迁豪民外,商鞅还从三个方面杜绝宗族豪强势力在乡村死灰复燃。
一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鼓励分户政策。到了秦孝公十二年,商鞅“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强化了该政策。从此以后,秦国逐渐形成了以个体小家庭为主流的社会结构,很难形成同气连枝的大宗族。这点与山东六国及后世各王朝都有很大区别。
二是以新兴的军功爵户填补旧宗族豪强留下的空白,形成服从官府号令的新社会关系网。这些有爵之人,同时也是县乡亭里吏员的重要来源之一。这又反过来强化了乡政体系。
三是通过许民立社的方式,不断制造新的乡村共同体。秦制:民二十五户以上得以立社。无论是从前的邑社乡村还是现在的官社乡村,都是靠着社神信仰保持凝聚力的。商鞅变法将立社条件放宽,让民众可以自己立社,组建新村,摆脱对旧宗族势力的依附。这样一来,宗族豪强就不能再凭社神祭祀权来控制所有村民了。
需要强调的是,商鞅变法幸运地踩到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时间点。
当时的天下大势,各国纷纷改变由“社”(旧式村社共同体)承担国家税役的旧模式,逐渐转变为由“户”承担国家税役的新模式。表面上是户籍改革,实际上是社会运作方式的整体转型。从本质上讲,就是国家以全新的体制打破各地域集团对乡村社会的垄断。但,先变法的诸侯由于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执行力度不足等原因,并未真正摧毁地方宗族势力。强宗豪民抓住了社会转型期的破绽,适应了新环境,继续保持着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秦国的情况与其他诸侯国不同。
由于发展长期滞后,秦国直到秦献公“户籍相伍”时才开始接触新税役制度——的雏形。商鞅欺负秦国地方豪强见识少,趁着他们还没适应以户为单位的新体制,就多管齐下,打了他们个措手不及。后来,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豪强,在秦朝灭亡后找到了新的突围办法,加上汉初无为而治留下的空隙,夺回了对地方的实际主导权。这也是商鞅死后一百多年的事了。
从孝公六年大洗牌到十二年迁都咸阳,各地山头土崩瓦解,乡村组织形态与秦国社会结构焕然一新。秦孝公与商鞅赢得了这场基层博弈,进一步压缩了保守派世族集团的生存空间。直到此时,秦国才实现各项社会制度的大一统,进化为完全态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秦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东地渡洛。”(《史记·秦本纪》)
“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史记·商君列传》)
第二轮变法可谓气势如虹,但问题又来了。
为什么到现在才集小乡邑聚为县?才开始统一设置县令、县丞(根据《商君书·境内》还有县尉)?为什么田制改革不在拔除宗族豪强后马上进行?为什么赋税不公平的旧弊拖到现在才解决?为什么度量衡不能早点统一?
情况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扯清楚。不过,可以明确的是,秦孝公十二年的一揽子工程,涉及到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大布局——迁都咸阳。商鞅耗费十年重组乡村,不只是为了将保守势力驱逐出基层社会,同时也在暗中为迁都做铺垫。此举将解决秦献公时的许多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