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协定》旨在为缔约方的设计人和持有人提供一套简单、快捷、经济的程序,使他们只需完成一次国际注册,即可在所有缔约方取得和维持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国际申请可直接提交日内瓦的WIPO国际局(即提交国际申请不需要有在先的国家申请或者注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国际层面申请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也可通过缔约方主管局提交;国际申请须满足某些形式要求,同时要缴纳规定的费用。在国际申请中需指定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寻求哪些缔约方的保护(即必须指明“被指定缔约方”)。
WIPO国际局审查国际申请是否满足规定的形式要求。如不符合,国际局将通知申请人在三个月内更正。未在此期限内更正,将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国际局不进行实质审查(例如,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因而不能以实质理由驳回申请。是否予以保护的决定,仍然是国家或地区主管局的特权,该权利限于做出保护决定的主管局管辖地区。
如果国际申请满足规定的形式要求,注册被录入国际注册簿。通常,国际注册自国际注册日起六个月内在《国际外观设计公告》上予以公布。在《公告》中公布视为通知申请人选择的被指定缔约方。除非,申请人请求立即公布或延迟公布。根据1999年文本,申请人请求延迟公布的最长期限为30个月。
通知被指定缔约方的国际注册与按照缔约方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的国内法律向该缔约方主管局提交的申请具有同等效力。换句话说,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的国际申请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单独向该缔约方主管局提交的申请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1960年文本和1999年文本,被指定的缔约方主管局驳回按照本国法律提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实质性理由,同样适用于拒绝对国际注册中的一项或多项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供保护。如保护申请未被驳回,国际注册人所享受的权利等同于缔约方主管局直接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授予国内注册而产生的权利。
申请人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即可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国际申请:
a) 为缔约方的国民,或
b) 在缔约方领土内有住所、或
c) 在缔约方有真实和有效工商营业所,或
d) 在缔约方有经常居所。
由此可见,在我国尚未加入海牙协定的情况下,如果我国企业在海牙协定缔约方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通俗的讲就是企业在海牙协定缔约方拥有海外机构),就可以利用海牙体系在国外寻求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这种提交国际申请的方式被称为所谓的“后门申请方式”。2013年,中国企业联想集团就是通过“后门申请方式”利用海牙体系成功实现了外观设计海外申请和保护,成为海牙体系的受益者。在2014年WIPO国际局公布的海牙申请全球排名中,联想位列第七的好成绩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目前,除联想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例如中兴、华为、小米以及纳恩博等公司已在通过“后门申请方式”积极尝试利用海牙体系在海外寻求外观设计申请和保护。
对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设计人和持有人而言,《海牙协定》的主要好处是扩大了设计人的选择范围,使其能够在缔约国简捷、经济、一次性地获得其工业品外观设计在多个缔约方国家的保护。 特别是,他们无需以几种语言提交文件,也不用为了续展而密切关注多个国家注册的截止日期。另外,还可避免用不同货币支付国家费用。通过《海牙协定》,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国际申请,用一种货币(瑞郎)支付一套费用,即可在所有缔约方取得同等的保护,并且只需与WIPO国际局打交道。只有在该外观申请在指定缔约国被驳回时,才需要聘请外国代理人。此外,海牙体系允许一件申请最多包含100项不同的外观设计,只要这些外观设计属于国际分类(洛迦诺分类)的同一大类。
海牙体系(国际途径)
| 国家/地区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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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一个局提交申请 | 向多个局提交申请 |
一种语言 | 多种语言 |
一种货币 | 多种货币 |
一个国际注册 | 多个国际注册 |
一次续展 | 多次续展 |
一次修改 | 多次修改 |
外国律师或代理人 (驳回时才需要) | 外国律师或代理人 (提交申请时即需要) |
国际注册的首期为5年,从国际注册日起计,并可续展二个5年期。如被续展,在每个被指定缔约方,国际注册的保护期至少为自国际注册日起15年。
另外,如果按照被指定缔约方的法律,对于依国内法律给予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超过15年,就该缔约方而言,国际注册可额外续展一个5年期,直至该国法律规定的总保护期届满。
《海牙协定》除了使申请人更易于获取这些权利外,还给国际注册人带来了额外的好处,即注册人可以对这些国际注册实施集中化管理。例如,注册人名称或地址的变更,或者仅就部分或全部被指定缔约方进行的所有权变更,均可通过国际局执行的一个简单程序即可发生效力。特别是在首个5年保护期结束后,注册人向国际局提出单一续展申请,即可在全部或部分缔约国完成国际注册续展。注册人可请求变更国际注册的所有权、注册人名称、地址或代理人。变更适用于该注册的全部或部分被指定缔约方。
相比《巴黎公约》途径而言, 海牙体系在费用上有明显优势。WIPO国际局2014年提供的一个关于申请费的测算这里可作为参考:一申请人有五件外观设计,每个设计包含四个视图,想在欧盟以及突尼斯、挪威、乌克兰、新加坡、瑞士和土耳其需求保护。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分别向每个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申请费相当于4,903瑞郎[2]。而采用海牙体系途径,以电子申请方式向WIPO国际局提出国际申请,申请费仅为1,808瑞郎。不算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可能需要的代理费和其他相关服务费,仅申请费一项,采用海牙体系途径就可节省近63%。此外,来自联想的实例也充分证明了海牙体系在费用方面的优势:联想通过“后门申请方式”提交1件国际申请,其中包括2个设计,对应视图14张,申请指定欧盟(欧盟包括28个成员国)。通过海牙体系递交该国际申请,至领取证书的费用约为700瑞士法郎,约合人民币5000元。同样的申请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欧盟递交该申请,至领取证书的费用约为1200欧元,约合人民币9000元。可见,海牙体系可使外观设计申请人通过履行最少的手续、花最少的钱在相关申请目的地缔约方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通过海牙体系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具体费用取决于申请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件数以及要求给予保护的国家数量。一件国际申请须缴纳三项费用:基本费、公布费,以及对于寻求保护的每个缔约方的标准指定费或者单独指定费。具体地,请参阅 http://www.wipo.int/hague/en/fees/sched.htm
关于海牙体系的更多情况,请参阅http://www.wipo.int/hague/zh/index.html。
关于海牙体系的详细统计数据,请参阅WIPO网站上的《海牙年鉴: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网址:
http://www.wipo.int/edocs/pubdocs/en/wipo_pub_930_2016.pdf。
月度统计也可检索, 网址:
http://www.wipo.int/ipstats/en/statistics/designs/。
海牙体系的最新动向通过WIPO网站上的《信息通知》发布,网址:http://www.wipo.int/hague/en/notices/。
信息技术对海牙体系的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注册簿中登记的国际注册信息,每周以电子形式在WIPO网站中的《国际外观设计公报》上公布,网址:http://www.wipo.int/haguebulletin/?locale=en。
国际注册信息也可通过“Hague Express”(海牙快报)数据库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wipo.int/hague/en/design_search/。
2008年1月以来,申请人可以在线提交国际申请。2013年6月,WIPO网站上推出了新的电子申请(E-filing)界面,网址:https://www3.wipo.int/login/en/hague/index.jsp。
此外,从2010年2月起,国际注册续展可通过电子续展(E-renewal)界面进行,网址:https://webaccess.wipo.int/erenewal_dm/IndexController?lang=EN。
目前,中国企业最缺乏深入了解而需要逐步积累经验的是如何在海外市场明智地运知识产权战略和快速实现外观设计申请与保护的海外布局。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中国企业将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