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应维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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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应维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应维云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与他人串供、销毁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对组织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毫无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入职提供帮助;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分行集采工作;纪法底线失守,违规占有单位财物、收受请托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心为物役,贪婪自负,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工行系统获得代销产品准入和业务增长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应维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应维云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天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11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应维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天津市监委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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