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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交通日益拥堵和
出行成本不断增加的今天,
“小、快、灵、省”的电动车
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然而,近期电动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元旦假期中,沂源辖区接连发生两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电动车车速较快、制动性能差且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在此,沂源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群体,一定要保持合理行驶速度、勿闯红灯、争道抢行、强行加塞。
网络配图↑↑
2016年12月31日,刘某驾驶小型汽车顺富源路由南往北行驶到富源路与鲁山路路口南侧300米时,与顺行的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赵某受伤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1月1日,杜某驾驶小型轿车顺南崔路由北向南行至南麻镇齐家屋村,与前方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张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近期电动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很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随意闯红灯、变车道、逆向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那么如何避免发生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
电动车手千万不要与同方向行驶的大型车辆或者其他车辆长时间并排行驶。
行驶至路口时,一定要看清楚左侧车辆的行驶动态,不要轻易左转或变更车道。
驾驶的电动车要保证良好的车辆状况,制动灯光和后视镜都要齐备有效。
再来看一则突发事故!
1月4日9:55许,潍坊昌乐县一辆装有液化气罐的海马微型车失火并引发气罐爆炸!
现场视频回放(1)
现场视频回放(2)
4日下午,昌乐公安发布警情快报称,失火车辆为一辆海马微型汽车,火势已被扑灭,事故造成1人(司机)受轻微伤,车辆损坏,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年底了,安全第一
大家都互相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