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7〕112号)有关指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确保全国人民渡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对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视,明确主要领导主抓假日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旅游市场主体负责人为假日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人,督促制定假日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假日前,提前发布假日旅游安全提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假日旅游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注重出境旅游安全,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和培训。假日期间,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处置涉旅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假日旅游安全预警信息,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稳定运行。
坚持以全域旅游理念为指导,以广大群众对于美好假日旅游生活的需求为导向,突出“优质旅游”建设,全面提升假日旅游品质,做好春节假日旅游供给。
1.丰富假日旅游产品供给
着力推进假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春节假日优质旅游建设,组织一批迎新春、庆佳节、展民俗、享欢乐的假日旅游主题活动,推出一批体育游、文化游、康养游、研学游等假日旅游融合产品,培育一批邮轮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低空旅游等假日旅游新业态,丰富游客假日旅游选择,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品质化的假日旅游需求。
2.完善假日旅游服务供给
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不断增加旅游服务设施总量,盘活旅游服务设施存量,强化全时段、全地域的假日旅游安全应急,提供临时型、补缺型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做好前置式、引导式的假日旅游信息提示和新闻宣传,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全面、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的假日旅游出行服务。
3.规范假日旅游市场供给
以游客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齐头并进,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强化假日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处置,引导假日旅游诚信经营,倡导假日旅游文明出行,确保春节假日期间游客出游顺利,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4.拓展假日旅游供给主体
推动假日旅游供给主体由旅游行业扩展到非旅游行业,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扩展到社会群体和广大群众,鼓励分享经济企业搭建假日旅游供给平台,鼓励大数据企业提前发布假日旅游情况预测,鼓励公益性组织提供假日旅游人文关怀和服务,鼓励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假日旅游供给。
积极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推动建立重点景区假日旅游门票预约机制、假日景区游客流量智能监测系统,及时发布旅游提示,倡导游客错峰出行,积极提升有效供给,提供非热门旅游目的地信息,引导游客向非热门旅游目的地分流,努力实现游客时空合理分配。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备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值班。春节前一周,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咨询、旅游救助等服务热线电话,拟定值备班人员名单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春节期间,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有效处置假日旅游消费投诉、重大舆情和涉旅安全事件。
根据假日旅游工作相关要求,请各地统计相关数据,报送假日旅游值备班表、假日旅游优质供给和非热门旅游目的地信息、假日旅游市场信息。相关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如下:
1.请于2018年1月24日17:00前将《2018年春节假日优质旅游供给信息报送表》和《2018年春节假日非热门旅游目的地推荐信息报送表》报送至国家旅游局。
2.请于2018年2月9日17:00前将本单位《2018年春节假日旅游值备班报送表》报送至国家旅游局。
3.请于2018年2月16日、17日、19日、20日15:00前将当日《每日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报送至国家旅游局。
4.请于2018年2月15日15:00前将《春节首日假日旅游情况小结》、于2018年2月18日15:00前将《春节前四日假日旅游情况小结》、于2018年2月21日15:00前将《2018年春节假日旅游情况总结》报送至国家旅游局。
5.联系人:余青青,联系电话:010-65201747,传真:010-65201700,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旅游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联络相关媒体发布以上信息。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