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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1.6亿天价片酬曝光!日进208万,竟然还偷税漏税?

易简财经  · 公众号  ·  · 2021-04-28 18:16

正文


今年1月初吃到郑爽代孕弃养的瓜后,小编当时就在想,这可能是今年娱乐圈最大的瓜了。万万没想到,3个月过去了,还能在郑爽身上吃到新瓜。


4月26日晚,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微博上曝出与郑爽及其父母的聊天记录视频,并实名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称郑爽涉嫌使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 聊天记录显示,郑爽此前拍摄《倩女幽魂》的片酬高达1.6亿元,拍摄时间共77天,相当于每天收入208万元。



而此前,在郑爽和张恒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张恒的代理律师曾透露,郑爽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时获得了高达1.6亿元的片酬。经过一审、二审,张恒败诉。值得一提的是,张恒在此期间多次主张郑爽可能存在利用“阴阳合同”逃漏税的行为。法院对此并未予以采纳,原因是与借贷纠纷无关,但也表示建议张恒另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报案。


在张恒败诉后回应的微博中,也 强调判决书中所说的自己教唆郑爽逃税漏税不是事实,事实是郑爽通过几个公司和家人通过阴阳合同,代持公司进行逃税漏税。并表示自己会公布所有的真相,还自己清白。



据此次张恒曝光的聊天记录显示,《倩女幽魂》原定给郑爽的片酬为1.5亿元,郑爽不满意价格,想让片方涨到1.8亿元,最终定为1.6亿元。为了逃税,郑爽方一共准备了4个合同,其中“阳合同”显示郑爽的片酬为4800万元,剩下的1.12亿元则以增资的方式进入郑爽母亲刘艳作为实际出资人的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疑似用 “阴阳合同” 逃税漏税。


据视频中曝光的股权代持协议显示,刘艳是上海晶焰沙科技的实际出资人,是隐身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股份由名义出资人张丽敏代持。



据天眼查显示, 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中,郑爽母亲的股权代持人张丽敏在2021年3月3日退出公司股东,此外,该公司的联络员、法人、监事也在同一天退出。


图片来自:天眼查APP


律师观点:张恒行为属于公开举报,不存在侵犯隐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颖向红星新闻表示,目前来看张恒是通过微博实名举报郑爽用“阴阳合同”逃税,一般来说收到举报后,税务部门会进行稽查其行为到底是合理避税还是逃税。一经查明逃税,首先会要求追缴和行政处罚,根据我国法律,逃税初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前提是把应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补齐。


有声音认为,张恒在微博中曝光和郑爽及其家人的聊天,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对此,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叶律师认为,如果张恒曝光郑爽逃税行为属实,则排除张恒诽谤嫌疑。但如果编造,就存在诽谤,郑爽方可以追究其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叶律师认为, 张恒的曝光行为属于公开举报,不存在侵犯隐私。 对隐私的保护一般要求隐私的内容本身具有合法性,郑爽逃税涉嫌逃税罪,因此对逃税这个行为,郑爽无权以隐私权保护为由对抗任何人的举报和司法机关的侦查。


郑爽年薪成为新计量单位


此次张恒实名举报郑爽偷税漏税事件中,除了偷税漏税的事实,郑爽的天价片酬也很受网友关注。“日薪208万”还上了热搜。


自媒体新10亿通过对比2020年3188家A股上市公司公布年报显示, 有1664家全年净利润不到1.6亿元。光是郑爽208万日薪,也比309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高。


和之前刘强东事件一样,“爽”也成为最新的货币计量单位。有媒体还将互联网大厂的收入换算成郑爽的收入。 以208万元日薪计算,在劳逸结合的情况下,郑爽的年薪约为6.4亿元。一爽为6.4亿元,阿里的年收入约为220爽,腾讯为191爽,京东约77爽,芒果超媒约为3爽。

•END•


编辑丨简小编

部分综合自 丨 新10亿、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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