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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8万辆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车如何退换,这条信息可帮你

南国都市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8-16 11:43

正文


这几天

除了火辣辣的太阳和高温



还有一个热门话题

那奏四——电动车!


8月15日,针对海口市超标电动车乱象,海口市工商局和质监局约谈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协会,要求其做好“纽带”的作用,与电动车商家协商出台超标电动车退换方案。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会上,海口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电动车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普遍长期存在重量超标等问题,目前在政府职能部门严打超标电动车的时候,采取关门躲避的行为是不对的,希望海口市电动车协会发挥作用,引导商家积极面对。根据我国法律条款,在产品出现问题的时候,经营者不能拒绝退换货,如果商家一意孤行关门应对,工商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同时,工商部门希望协会与电动车商家协商,提出解决方案,给消费者一个答复。


海口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电动车销售进行《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四批,以下简称《目录》) 化管理,协会应该引导销售商要遵守法律,销售《目录》内电动车。希望该协会召开行业会员大会,达到自律的要求。


海口市电动车自行车协会会长陈鸿信表示,协会是有引导会员守法经营的责任,而且也一直如此要求各会员,但因为经济利益问题,还是有会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根据协会统计,目前海口市还有20多个电动车品牌在销售,从2016年1月份至今,海口电动车商家销售了16万多辆电动车,其中8万辆是不在《目录》内的超标电动车。


陈鸿信介绍,协会并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执法权,协会会员销售超标电动车,他们也是很无奈。通过与会员沟通得知,2016年1月份之前,海口交警按《目录》内电动车进行上牌,之后需要进行检测合格,才能上牌,导致绝大多数电动车无法上牌。在这1年8个月的时间里,无牌超标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电动车商家误认为不是《目录》内的电动车也可以销售,所以导致现在的现象。


陈鸿信表示,协会会做好“纽带”的作用,将法规政策传达给各会员,积极引导各会员开门营业面对此事,同时也希望消费者保持理性,以合理方式解决问题。


重点来了


工商提醒

8月14日,海口电动自行车车主聚集东湖鑫鹿电动车城等处,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退货、换货,因商家闭门谢客,无法协商退换货事宜,造成拥堵。工商、质监部门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投诉有门。

1
投诉方式

(1)拨打12315 消费者投诉热线、12365 质量投诉热线、12345 市政府热线;


(2)登录“全国12315 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登录“全国12315 互联网平台”手机APP 或者微信公众号。


(3)来访来信。可以直接向销售店所在的辖区工商所投诉。


2
受理条件

退换电动自行车投诉必须符合以下法规规定:


(1)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因超标或者非《目录》车导致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车、换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15天内可以换车。


3
提交材料

提出退、换电动自行车投诉的消费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海口户籍的还需要居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2)购买车辆的税务发票凭证;


(3)不能登记上牌的凭证,需提交交警部门不予受理上牌的通知书;


(4)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需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合格检测报告;


(5)属于未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四批)的电动自行车,需提交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
投诉处理流程

(1)工商部门对投诉实行调解制度,主持召集消费者、经营者共同调解。


(2)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经工商部门调解成功的予以退换车,调解不成功的终止调解,并告知消费者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3)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另案予以查处。


对销售店关门逃避退换货的问题,工商部门将联合质监部门约谈经营者,或者通过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找到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


希望电动车问题尽快解决

合格的早上牌

超标的可退换

商家不要闭门谢客!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林文泉 实习生 张琪

编辑:王焕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