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2024年7月16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更新后的《
专利客体资格指南》,以
以解决关键和新兴技术(包括人工智能AI)的创新问题。该指南将帮助USPTO和利益相关者根据专利法确定人工智能发明的主体资格。
该行动是USPTO响应拜登发布的第14110号行政令中对于AI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并命令USPTO在该行政令发布之日起270天内,向USPTO专利审查员和申请人发布更多指导,以解决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的其他问题。其中
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认为必要的、关于专利申请资格的最新指导,以解决人工智能以及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的创新问题。
之所以“主题资格”格外受到关注,是因为AI相关的专利与2014年美国最高法院确定的Alice标准下的
35 § U.S.C. 101条的专利客体问题有关,因为Alice案的影响,使得此类案件获得专利的难度增加。
然而,在AI时代到来之际,美国显然希望在AI专利方面也能走在全球前列,而不是因为过严的“主体资格”问题,而将很多AI专利拒之门外。
该指南更新将于2024年7月17日生效,USPTO将在
2024年9月16日之前接受公众对指南更新和示例的意见。
此次指南更新还宣布了三个新示例,说明如何在各种技术中应用此指南。
这三个新例子根据35 § U.S.C. 101对某些情况下的假设权利要求进行了额外的分析,以解决特定问题,例如权利要求是否背诵了抽象概念,或者权利要求是否将抽象概念整合到实际应用中。
以第一个新例子中的权利要求为例:
权利要求1是合格的,因为它属于一个法定类别,并且没有叙述任何司法例外。
【权利要求1】
一种用于人工神经网络(ANN)的专用集成电路(ASIC)
,ASIC 包括:
多个神经元组成的阵列,其中每个神经元包括寄存器、微处理器和至少一个输入端;
以及
多个突触电路,每个突触电路包括一个用于存储突触权重的存储器,其中每个神
经元通过多个突触电路中的一个与至少另一个神经元相连。
权利要求2
不符合条件,因为它引用了一个司法例外(抽象概念),而且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并没有将该例外整合到实际应用中(因此是针对抽象概念的),而且权利要求没有规定该权利要求的内容明显多于例外情况(没有提供创造性概念)。
【权利要求2】
一种使用人工神经网络(ANN)的方法
,包括:
(a) 在计算机上接收连续的训练数据;
(b) 通过计算机将连续的训练数据离散化,生成输入数据;
(c) 计算机根据输入数据和选定的训练,训练 ANN
算法来生成经过训练的 ANN,其中所选的训练算法包括反向传播算法和梯度下降算
法;
(d) 使用训练有素的 ANN 检测数据集中的一个或多个异常点;
(e) 使用训练有素的 ANN 分析一个或多个检测到的异常,以生成异常数据;
以及
权利要求3
符合专利客体条件,因为它叙述了一个司法例外(抽象概念),但权利要求整体上通过提高网络安全性将司法例外融入了实际应用中。
【权利要求3】
一种使用人工神经网络(ANN)检测恶意网络数据包的方法
,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