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西汾酒回复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对此前问询函中关于连续3年不断攀升的关联交易金额,称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关联交易;而对于关联交易的原因,山西汾酒称是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从承诺资产注入到无功而返,依托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山西汾酒的擦边球,要打到几时。
5月30日,山西汾酒回复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对此前问询函中关于连续3年不断攀升的关联交易金额,称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关联交易。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将控制在22亿元以内,2020年关联交易控制在10亿元以内。
5月17日,山西汾酒收到上交所关于2018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其对年报中存在的多处疑点进行说明。在问询函中,上交所不仅质疑了山西汾酒在同类公司毛利润普遍增长的情况下,其毛利却滑坡;还针对其在2018年发生的的近30亿的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而不久前,山西汾酒还因为部分“开发酒”无法查询到具体开发商和酒水生产厂的厂名、厂址,更有一些不良开发商和经销商借此漏洞,用三无散酒灌装冒充汾酒。而让其贴牌乱相暴露在公众面前。
据悉,今年山西汾酒的控股股东汾酒集团正在加码推进集团整体上市。由于历史原因,山西汾酒与汾酒集团存在较为严重的同业竞争问题,而随着汾酒集团整体上市的推进,山西汾酒称,随着对其他关联方的逐步整合,采购酿酒材料的关联交易将逐步下降。
根据山西汾酒年报显示,近三年其日常关联交易规模逐渐增加。2016年、2017年和2018年,
山西汾酒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分别约为7.76亿、11.57亿和29.28亿元,呈现大幅增长之势。
仅2018年,山西汾酒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9.28亿元,较2017年大幅增加153%,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达21.44亿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6.95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作出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额高比例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原因与商业合理性、交易目的与必要性,以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较2017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商业合理性,对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
在回复函中,山西汾酒首先列出了关联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和关联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25%和7.47%。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山西汾酒称,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酿酒材料合计 9.78 亿元,关联供货方均为控股股东旗下酿酒公司,采购酿酒材料无第三方可比价格,2018 年参照历史年度价格执行。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汾牌营销公司采取总包销方式销售汾酒集团旗下系列酒产品,以便在汾酒集团旗下酒类资产彻底注入或出让前,过渡性解决历史遗留的同业竞争问题。
此外,公司为及时适应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而增加产能,也是导致关联交易额增加的重要因素。公司在报告期内新设酿酒三厂。
不过,山西汾酒也承诺,将会采取切实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关联交易,2019 年把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在 22 亿以内、2020 年控制在 10 亿以内。
在回复函中,山西汾酒多次提到同业竞争问题。事实上,在公司近30亿的关联交易中,有75%是属于采购类关联交易。
对此,山西汾酒解释称公司和控股股东也一直在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努力。公司通过对营销资源的高度整合,统一管理经销商、统一使用营销渠道、统一实施市场营销活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牌系列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总包销的方式销售汾酒集团旗下系列酒产品,以逐步解决同业竞争。
据悉,25 年前山西汾酒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脱胎而来,目前汾酒集团是山西汾酒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8..52%。
山西汾酒和汾酒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由来已久,1994年,汾酒集团将旗下优质资产整合组建了山西汾酒,并且成功上市,汾酒也成为中国白酒第一股。
不过在山西朔州出了假酒案之后,与假酒案毫无瓜葛的汾酒也因产自山西,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和冲击。
汾酒在经历低谷之后,受益于合作开发模式,在2004年之后迅速崛起,重新在白酒市场里站稳脚跟。在合作开发模式中,汾酒出品牌,合作开发商出资金、渠道,这一模式可以让汾酒用最小成本实现市场扩张,通过开发商获得每年稳定的包销量,并进一步触达消费群。
事实上,不久前,有媒体消息称,要处理渠道上的违规开发酒和冒牌酒的正是汾酒集团。
合作开发模式,虽然让汾酒集团迅速重新崛起,但是也对上市公司山西汾酒造成了品牌影响和同业竞争。
2013年,汾酒集团曾高调宣布山西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杏花村3号酒”,该酒是汾酒集团和山西煤老板合资推出,并交与双方合资公司山西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运营,独立使用杏花村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