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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蛋了,隐性债务不能置换!

PPP大讲堂  · 公众号  · PPP  · 2018-09-26 09:44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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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部分城投、政府、金融机构一直在幻想,隐性债务审计后是否会再次开展新一轮置换。


虽然财政部多次说,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但是幻想一直都有。如今,这个幻想到了破灭之时。


日前,陕西略阳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抓紧制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填报化解计划表的通知》明确表示,隐性债务不可能再进行债券置换,化解方案不得再作争取财政资金和债券置换的计划安排。


考虑到27号文、46号文已下发,这可能是中央精神的体现,而不止是局部地区的表态,所以置换隐性债务已不可能。



简单说,如果置换隐性债务,需要将其确认为政府债务。如果认定为政府债务,地方债债务率将突破100%,这将严重影响主权信用。这是不对隐性债务进行置换的最大约束。


那么,何为隐性债务?


“隐性”的另一面是“显性”,所以得清楚何为“显性”。


扫雷君稍作铺垫,2014年底进行政府性债务的清理甄别锁定规模,此后只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能计入地方政府债务。新增的政府债券信息和存量的债务在系统里可以看到,所以是显性的,而2015年以后融资平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新增的其他债务没计入其中,所以是隐性的。


因此,2015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此后政府及其部门、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以非政府债券形式的举债视为隐性债务。其中既包括贷款、非标等融资,也包括新兴的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形成的债务。


目前,地方显性债务余额高达17.66万亿(2018年8月末数据)。诸多样本地区的数据显示,隐性债务规模将高于显性债务规模。


如河南濮阳某区以今年3月底审计调查结果为基础,对该区隐性债务进行了全面调查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系统内债务8.73亿元,系统外隐性债务总额26.43亿元,后者是前者的3倍多。


当然样本有差异,但是市场一致认为,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就像冰山,小部分浮在水面(显性债务),大部分隐藏水底(隐性债务)。


在过去三年,超十万亿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债务被置换,乾坤大挪移之后,地方政府的偿债风险后移了。


而现在,规模不小的隐性债务不再进行置换。得用什么方式偿还?那将会是怎样的一幅场景?


想想都要颤抖。老司机们,多保重。(老司机们:2017年7月14日以后的政府项目,请多多注意


 



附:(陕西)略阳县财政局关于抓紧制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填报化解计划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各债务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文件及省市要求,现就抓紧制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填报化解计划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隐性债务是指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新增的由政府直接承担偿债责任的各类融资贷款、担保贷款、约期股权回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增加政府支出责任、拖欠工程款等新增的政府债务。


二、化解方式。各债务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和债务结构,采取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资产、其他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盘活存量资金、处置政府闲置资产等多种方式化解隐性债务,隐性债务不可能再进行债券置换,化解方案不得再作争取财政资金和债券置换的计划安排。


三、化解计划表填报要求。一是在今年政府性债务审计数据的基础上,对隐性债务存量进行认真核实,据实填报。


二是化解计划中分年度偿还计划表填写后上传至财政部门,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一经报出不得改动,并按此进行分年度考核,因此,各单位在制定化解计划时应认真对待。


三是各部门务于9月14日前将计划表电子数据传县财政局,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企业股,化解方案于9月20日前送县财政局,以前报送化解方案至财政局的,要对变动的数据、方案不可行的修改后重报。


四、隐性债务化解是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重大战略部署,并明确了终身问责的责任机制。请各债务部门高度重视,审慎对待,实事求是,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和化解计划,按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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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形势下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和预算绩效管理

及工程建设EPC专题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大讲堂的关注。


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本课程全面阐释《意见》,系统回答了新形势下什么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什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怎样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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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时间地点:


贵阳市    10月24-27日   (24日全天报到)

 

二、 培训内容(应用实操课程体系):


本期重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预算绩效管理+工程建设EPC专题


模块一:中央最新政策措施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1. “结构性去杠杆”提法的由来及最新变化情况。

2. 宏观经济数据分析及预测。

3.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微调引发城投公司关注的重点的变化情况。


模块二:城投转型相关政策的出台及变化情况


1. 政府性债务相关政策

Ø 《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对城投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以及如何依据文件解决项目资本金筹集问题。

Ø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在2018年新形势下对城投融资的影响。

Ø 对以《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为操作模式搭建的融资架构,如何实现融资的案例分析。

2. 企业融资行为规范相关政策

Ø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政策解读及核心内容;以及如何在23号文框架下实现融资的基本操作。

Ø 如何按照《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文件内容构造可以实现城投融资的模式分析。

Ø 如何理解央行《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融资资金来源、方式、重点的分析。

Ø 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要点及操作模式案例(基金模式及上市公司模式)

3. PPP模式操作要点分析

Ø 如何让政府推出社会资本受欢迎的PPP项目及通过PPP模式解决政府不同诉求的案例分析。

Ø 财办金[2017]92号和财金[2018]54号文件对PPP模式操作的重点问题解析。


模块三:政府性债务化解方式


1. 政府性债务化解原则及操作技巧。

2. 通过某地真实案例分析如何化解政府性债务。

3. 财政部、审计署最新违规举债案例讲解及综合案例分析。

模块四:城投公司转型操作模式

1. 城投公司转型的政策依据。

2. 城投公司转型后的架构及业务模式搭建方案。

3. 授权经营模式在城投转型中的具体运用


模块五: 新形势下预算绩效管理专题


1. 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解析和操作要点

2. 互联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全面绩效管理

3. 互联网+企业预算全面绩效管理

4.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5. 机构改革中的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

6. 政府债务政策及其风险管控

7.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

8. 政府购买服务和招投标


模块六:工程建设EPC专题


1. EPC核心理念及全流程操作实务

2. EPC策划与EPC可研报告编制

3. EPC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和招投标组织管理

4. EPC招标采购重点难点疑点解析与对策

5. EPC合同编制与订立

6. EPC合同管理与再谈判

7. 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背景下的EPC绩效管理

8. EPC与PPP组合运用政策解析和实务操作

9. 互联网+EPC绩效管理

10. EPC项目风险管控


三、 参加人员:


    政府:发改、财政、住建、法制、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院、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部门人员; 


    平台: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中心、水利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城市公共事业(供气、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环保、公园)等部门人员;


   企业: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借贷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评级公司等单位的主管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型民企、EPC相关企业、设计和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企业、咨询招标代理机构、EPC材料和服务供应商以及PPP项目各领域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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