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
年
11
月
13
日
来源:
中国机构编制网
(2018
年
9
月
13
日
)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
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
,相应核减行政编制
20
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4
名(含
1
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相应核减行政编制
2
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
15
个,机关行政编制
399
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57
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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