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台州、浙江省政府、宁波和天津任职时的职权,为他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受贿。近年来查处的天津一系列违法违纪问题中,“圈子文化”问题尤为突出
消失近一年后,
63
岁的黄兴国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7
月
20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检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兴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兴国,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兴国利用担任中共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位原本被认为有可能上升一步的直辖市市长,在离家乡千里之外的津门为自己
46
年仕途划上了一个悲剧的句号。
突然中的必然
一向风平浪静的天津卫,近三年颇多波澜。
从
2014
年夏,深耕津门公安口
40
多年的市政协原副主席、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武长顺被查,到一年后的“
8
·
12
”天津港大爆炸,都是震惊全国的大事件。尤其是后者,
165
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
68.66
亿元,世界末日般的爆炸现场,定格在国人惨痛的记忆里。
天津政坛也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长达
600
多天时间里,这个京畿重地甚至没有一把手。
2016
年
9
月
10
日深夜
22
时许,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自
2014
年
12
月一直代理市委书记的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落马前一天,黄兴国还在公开活动。据天津卫视《天津新闻》
9
月
10
日报道,
9
月
9
日,黄兴国上午到河西区梧桐中学看望教师和同学,并出席天津市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当天下午,他在天津市迎宾馆会见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胡志强一行,对客人来津参加第八届妈祖文化旅游活动表示欢迎。
随着黄兴国落马,一系列“打虎”数据随之更新:他是中共十八大之后第十位被查落马的中央委员,也是继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落马之后,第二个被查的省级党委一把手。
黄兴国被查似乎事发突然,然而,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2014
年
3
月至
5
月,中央第五巡视组在天津巡视两个月。当年
7
月,巡视组向天津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意见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国有企业大案要案频发,城市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多危害大。
余音未散,
7
月
20
日,担任天津市公安局长
11
年的武长顺应声落马,一时津门震动。然而事后看,当年
5
月中央巡视组天津巡视刚结束时少为人知的天津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白玉(正厅级)落马,或许是更危险的开始。
对马白玉有所了解的人告诉财新记者,现年
55
岁的马白玉身高不足
1
米
6
,精明能干,长袖善舞,能量巨大,常一身奢侈品。马白玉曾任天津市最大国企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城投)董事长和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874.SH
)董事长,作为权重多金的国企投资公司一把手,在天津政商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其执掌的天津城投集团负责整个天津市“城市路桥、轨道交通、环境水务、城市综合开发”,资产规模接近
3500
亿元。
城建一向是大要案频发的高危领域,马白玉在天津城建系统浸淫近
30
年,关系盘根错节,牵一发动全身。
2013
年
12
月,马白玉被免去天津城投集团董事长一职,改任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正局级),但最终未能如愿平安落地,半年后被带走。
当时天津坊间舆论即普遍认为,天津城建和国企领域会爆出大要案。
到年底,
2014
年
12
月
29
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消息,天津市委原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作委员会书记沈东海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1951
年出生的沈东海,
1984
年进入天津市委城乡建设工作部工作,
1999-2014
年担任了长达
15
年的天津市委城建工委(先后更名为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和天津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书记。
2016
年
8
月
22
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天津“回头看”期间,时任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被查。尹海林长期参与天津市城市建设管理,曾任天津市规划局局长等职。担任天津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与房管、水务等工作。
如果说马、沈二人的落马尚属端倪初现,尹海林事发,剑指何处,迹象已非常明显。不足一月,黄兴国被查。
市长黄兴国
黄兴国
2003
年从宁波调任天津市副市长前,其人生轨迹没有离开过家乡浙江。
黄兴国
1954
年
10
月出生于浙江象山。
1972
年,
18
岁的黄兴国担任浙江象山县晓塘公社团委书记。晓塘是黄兴国的出生地,也是他仕途的起点。之后五六年,黄兴国先后担任共青团象山县委副书记、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
梳理黄兴国履历,他从未上过大学,但两次党校学习对其晋升作用关键。
第一次是
1980
年
11
月,黄兴国到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学习。彼时改革伊始,百废待兴,选拔干部讲究“四化”先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20
来岁的黄兴国恰逢其时。
1982
年
10
月,黄兴国回到象山,出任县委宣传部部长。之后,黄兴国的职位几乎两三年就上一个台阶,不满
31
岁时任象山县委书记,晋升正处级;至
1990
年,不满
36
岁的黄兴国已官拜正厅级——台州地委书记。而根据最高检的通报,黄兴国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的受贿史,即发端于其担任台州地委书记时期。
黄兴国二赴党校学习,也是其担任台州市委书记间。
1995
年
9
月,黄兴国去中央党校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一年学习结束,黄兴国即被任命为浙江省政府秘书长。经过浙江省政府秘书长一年半的历练,实现了由党团口到行政口的转变;
1998
年
1
月,
43
岁的黄兴国升任浙江副省长,晋升副省级高官。在此期间(
1995
年
9
月
-1998
年
7
月),他还在中央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不过这已经属于在职拿学历的需要——之后他又在职拿到了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管理学博士学位。
在副省长任上仅十个多月,
1998
年
11
月,黄兴国的仕途再度迎来关键一步:接任被查落马的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职务,跻身省委常委班子,并主政宁波这座副省级重镇,担任该市市委书记。此后,黄兴国完成了在宁波的一届任期,并首次跻身中央委员会,
2002
年当选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2003
年
11
月,
49
岁的黄兴国离开深耕
31
年的浙江,北上天津出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开启他在天津的近
13
年宦海沉浮。
2016
年
9
月
10
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黄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黄兴国被中纪委有关人员带走后,天津市委连夜召开常委会议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通报中央对黄兴国调查的决定。时任市委副书记王东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决定和要求上来,坚定政治立场,相信中央、拥护中央、支持中央,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财新记者获悉,会议一直开到凌晨一点多。
黄兴国在天津的
13
年,当地干部有赞有弹。此间观察人士介绍:“黄是抓权的人,但身段灵活,手腕巧妙,善于调节关系平衡矛盾,颇得领导认可;他到天津工作后,工作上有能力,做事思路比较清晰,天津当地干部对黄兴国还是比较服气的。”
但
2015
年夏天,黄兴国仕途遭遇第一次挫折。当年
8
月
12
日晚,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65
人遇难、
8
人失踪,
798
人受伤,
304
幢建筑物、
12428
辆商品汽车、
7533
个集装箱受损,截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
68.66
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
8
·
12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天津市组织救援群龙无首,乱象横生,更招致舆论普遍批评。
事故发生第八天,黄兴国终于在第十次新闻发布会上露面。财新记者近距离观察发现,黄兴国相对于此前出席发布会的天津官员,姿态开放,语气柔和,也会说话,但神情中带着些许不服气。他主动承担了责任:“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感到十分的悲痛和十分的自责。作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财新记者现场追问“在此次事件之后,天津市委市政府会不会有官员对此事主动引咎辞职”,黄兴国回应称,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之后,会根据事实,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
更能体现其身段柔软的,是黄兴国为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以省级官员之尊屈身结交中央纪委一位
37
岁的副处长。
今年
1
月初热播的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披露了多名纪检内鬼的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的故事,其中披露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
2014
年到
2015
年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期间,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和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相继落马。黄兴国主动且多次与袁卫华接触,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袁卫华一一奉告。黄兴国多次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还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
祸起萧墙
2017
年
1
月
4
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再次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搞迷信活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称,黄兴国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其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兴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