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喵姐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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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姐
(ID:Miaosworld)
晚上,看完电影往家赶,在轰隆行进的车厢里,我看不见满天星光,周围的嘈杂,唯一想做的只有写字。
我害怕失去那些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思绪,害怕再晚就留不下那些感受,害怕那些话说不出口,只想写下来。
在最后的贫瘠生活里,用文字雕刻隽永。
4.28《春娇救志明》看得一波三折,真的真的很不容易。
第一次记错了电影上映的时间,第一次遇到电影无法播放可免费更换另一场,第一次看完另一场电影出来时碰到厂务说《春娇救志明》可以看了,你要不要再看一场?
三个让我怀疑人生的第一次,终于让我相信,我今天要是再看不到可能以后都不会看了。
很难说,为什么我们对志明和春娇那么偏执。
八年了。春娇和志明在一起八年了,两千多个日夜。
2010年,志明与春娇第一部上映,记录的是2009年他们的相遇,那一年,我没记住啥导演,记住了“彭浩翔”,没记住电影里的男男女女,就记住了紫色短发的春娇,黑色镜框的志明。
记住了她们相遇的后巷,抽烟的后巷,认识九天就在一起的爱情。
那一年,“
n 55!W ! ”成为很多人表白的方式。
张志明说了好多话,他说,有些事不用一晚上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
很多人在他们身上找到了自己。
坦白讲,这是我见过最真实的港味爱情电影,是一种两个人就可以撑起整部剧的电影。
前段时间,和谈先生拿着电脑又看了一遍。
那时候他对我说,你说以前看这部电影的现在还会不会继续在一起?
那一刻,我觉得时光好可怕。
陪我看《速8》的已经不是《速7》的那个人,陪我看春娇的也不再是当初的志明。
2012年,春娇与志明上映,两人在一起感情出现了问题。又因为工作原因,志明调去北京,于是分手无声无息。
春娇说,其实一个女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定下来。
她想安定,她想好好和张志明在一起。可志明永远是个孩子,至少在那个时候还没长大。他还是会认识一个女孩就拉着她看干冰倒马桶,还是会车子用同一款,女人总习惯熟悉的。还是会念旧,舍不得丢掉和春娇的回忆。
他说,小时候就很喜欢吃便利店的肉酱意面,很多人问我你为什么喜欢吃,他真的是有点咸,肉也不多,喜欢就是喜欢,我喜欢她是因为,我觉得她好,她什么都好。
春娇说,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到我自己都好怕,张志明,你就当做好事也好,放我一条生路也好,不要再来找我,真的不要再来了。我是很喜欢你,那又怎么样?没有用的嘛,我懂的,我真的懂,有的事,根本就不可以强求。
我很努力去摆脱张志明,最后我发现,我成了另一个张志明。
其实恋爱就是如此,相处久了你总会沾染上另一半的习惯。记得之前,有个男朋友,每次去超市都爱拧开瓶盖喝水,结账的时候扫个空瓶。不知道为什么,分开后,我也时常不自觉拿起水喝。
好像那些事都变成了我的习惯。
因为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渐渐地就算不在一起了,很多感受都留在了身体里。
我时常会想,以后我遇见的那个人,他会从他的前任身上学会什么带给我?是温柔体贴地拉开车门,还是打伞的时候把它朝我微微倾斜,是为我拧开瓶盖,还是帮我夹菜时说一声,小心点,别烫到。是看我走路玩手机,拉着我,说把手给我,还是脱下我的高跟鞋,把我背起。
我们到底要被雕刻成了什么模样,才能更合适的遇见彼此。
时隔5年,春娇40岁,志明36。
他们又在一起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分分合合。
我们感慨电影里他们继续相爱,可现实的我们,却可能早已失散人海。
有多少人能熬过七年之痒呢。你看,每天街上,商场,影院里都有那么多人,可我还是会觉得每个人都孤独。孤独地在这个世界穿行。独自静默地走在繁华灯光下。
爱情,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一件事。
褪去了认识之初的新鲜感,是平凡的生活,会吃饭,打嗝,放屁,睡觉,抓屁股,穿着睡衣在你爱的人面前也变得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你甚至都快放弃化妆了。
你可能也不会去做美甲,接假睫毛,连头发都很少打理了。不是你变懒变丑,是你真的在他面前活成了最真实的自己。
他也不会像最初认识你见你之前刮好胡子,喷上香水,穿件好衣服,订好饭店。他肆无忌惮丢袜子,丢衣服在家里的沙发,床上,他买一堆看上去不实用又很贵的奇怪东西,他跟你一言不合吵架生气闹别扭不说话。
电影里,志明说,谈恋爱想谈的开心太难了。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要求对方很多事,要求对方改变。两个人要维持一段好的关系真难,不要因为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而去破坏它。
相爱容易,相处难。
磨合地好了,就继续牵手一起走,磨合地坏了,就挥手再见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一样,都想着自己永远是对的,真的很难很难用心做到为对方考虑,为彼此考虑。
可志明,真的有长大。虽然他一直是个遇到问题就逃避,就把他塞给别人的人。
在《春娇救志明》里我看到了志明的改变。
从最开始为了公司业务晾着春娇一家人到后来饭桌上主动教春娇妈妈用手机。
从玩心不定遇见一个漂亮姑娘就内心躁动到主动拒绝其他女孩的勾搭暧昧。
从流连声色场所酒吧夜场KTV到后来跟着伯父去做大保健都不太愿意,说想回家,说春娇打了很多电话,可能出了什么事。
从以前觉得自己是小孩照顾不了另一个小孩到余春娇,其实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好像也可以结婚了,不如生个孩子吧。
电影里,春娇的假想敌,志明的干妈Apple到了最后说:
我们真的都不是小孩子,是时候长大了。
所以,余春娇用了八年,等了八年,让张志明长大。
可春娇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她害怕衰老,脸皮拉拢,去倒挂,去美体。
她害怕自己年纪大了,张志明还是没定心,她越来多疑、敏感。她不自觉看志明手机,她因为Apple到来有些焦虑,她和志明去台湾旅行,却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里闹到差点分手。
她听到志明看着她说,可不可以化个小小的妆,其实那是她已经化过妆的脸。
她觉得自己真的老了,到年纪了。
她质疑着志明,你是在一起久了想跟我结婚?还是想生孩子才跟我结婚?
她太没有安全感,在别人告诉她:当你遇到危险你第一个脑子里想起的人,就是你心里认为对的人。
她回到家里把自己泡在盛满水的浴缸里,用塑料袋逼自己窒息。
当所有人都在说春娇这样很作,我只是想,春娇很怕。
她那么爱张志明,不想离开他,却因为没有足够安全感而逃避。
她想要一个答案。
“张志明,不如我们算了吧”
余春娇到底要的是什么?
她在最后说:其实我也很简单,我想做一个小女孩,想出了什么事,有个男人站出来保护我,我不想要一个长不大的男孩。
你有时候跟我爸爸很像,可我不想要我爸那样的,我不想成为我妈,活得那么累,却要装的坚强。
我害怕失去所爱之人,害怕那个人离我而去。
我也怕。
我害怕太爱一个人又失去他。
要不是没有人能依靠,谁想坚强一直逞强。
那个时候,我们都是余春娇。
希望我们的志明成长,希望他保护自己,更用力地在乎和爱。
电影快结束的时候,志明唱了一首歌:
干冰于水中能放出烟
代表我 遇上余春娇会改变
余春娇大过张志明
但她矮过张志明
在春娇再一次说不如我们算了后,志明的眼神坚定了,那是爱的笃定:
余春娇,是你让我长大的,是你拯救了我。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不会变成一个男人,不会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