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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4岁卖唱替母还债,走红后被哥哥骗钱,被亲妈抹黑,贵为天后,却至死等不到一个爱人……

知音  · 公众号  · 杂志  · 2017-06-09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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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女王周刊 id:xingzuo522


《欢乐颂2》正在热播,每次看到樊胜美的家人,小编都气得咬牙切齿,想砸手机。一个不会挣钱倒会惹事儿的无底洞哥哥、 一个重男轻女、拿女儿的钱贴补儿子的母亲、 一个瘫痪在床需要人照顾的父亲、一个还未长大就指望姑姑找工作的小侄儿,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有时候想想,如果小编是她肯定也很崩溃。她的家就像一个鸿沟,每次当她凭着自己的努力眼瞅着就要爬出来了,很快就能幸福了,鸿沟里总能及时伸出一只手再把她拽下去。


那得有多绝望啊。



前阵子有个现实版樊胜美上了微博热搜。


湖北有个姑娘,从小被丢给外婆带,父母对她不闻不问。她找到了爱她的男朋友,想要结婚,父母也不允许,说要等弟弟先娶了媳妇儿。


她今年32岁了,终于等到弟弟要结婚了,父母却要她拿出十万块钱给弟弟婚房, 她拒绝了,被父母大骂不是人,称“这钱出也得出,不出也得出,一分不能少,这是做姐姐的责任。”


这种人也配做父母?女儿是充话费送的是吗?敢情生女儿没扔了,就是为了让她以后挣钱养弟弟。


每次看到这种事情,小编就会想到 梅艳芳 。她身为一代歌后,却一直被亲妈和哥哥吸血压榨。



- 01 -

4岁开始卖唱,承担起家庭负担


梅艳芳没有童年,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贫困单亲家庭,母亲好赌成性,生下了4个孩子,却没有能力好好照顾他们,而且,一直以来,在梅妈的眼中,儿子才是人,女儿只是生财工具,包括梅艳芳和她的姐姐梅爱芳。



梅艳芳小时候长得好看,又能歌善舞不怯场,这天赋就成了她的利用价值,母亲贩卖她的资本。


她从四岁起,就和姐姐梅爱芳一起在大小歌舞厅,有时甚至在街头卖唱,好赌的梅妈一旦钱不够用,就对姐妹俩又打又骂。



姐妹俩不但要挣钱保证一家人的温饱,还要填补母亲的赌债、供哥哥读书。


11岁时,梅妈又重新开了个歌舞团,从此梅艳芳在跑场挣钱外又多了一个固定工作,在亲妈的剧团里从表演到主持到打扫卫生的服务员全都得干。



4岁的梅艳芳早早辍学,开始全职表演赚钱,反正因为未成年就当歌女,在学校也很受歧视,还不如干脆就挣钱养家。


1982年,19岁的梅艳芳获“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并推出了个人第一张专辑《心债》,踏入歌坛,梅艳芳的人生发生了改变,同时梅妈也跟着享尽人间富贵。



梅艳芳以浑厚低沉的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加上仗义豪爽的性格逐渐在歌坛、影坛走红,成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1988年,她凭借《胭脂扣》拿下了金像奖、金马奖、金龙奖和亚太影展“四料影后”。



1998年,梅艳芳获得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一时间可谓风头无两。


八十年代的歌坛,梅艳芳和谭咏麟、刘德华并称“两王一后”。谭咏麟和刘德华的粉丝为两人得奖大打出手,而女歌手却没人能和梅艳芳一争。


事业顺风顺水的她,可家庭却仍旧一塌糊涂。



- 02 -

被母亲无情消费的女儿, 37岁患上宫颈癌


梅艳芳走红,似乎是老天给梅妈的礼物。


梅妈要女儿买物业给自己作养老之用,梅艳芳都照做了。她除了要负担房子的贷款外,还要支付为数不少的零用钱给梅妈,经济压力不小。


梅妈要求的“零用钱”数额足够三个小康家庭的开支,梅妈怕两个儿子“捱苦”,既然女儿给予的“零用钱”有剩余,便用来补贴他们了。



梅艳芳知道这个情况,但她觉得帮助家人改善生活很正常,所以并不介意。


在梅艳芳刚刚走红的时候,那个既没有文化也没有经验的大哥梅启明号称要做生意,找她要了200万,而当时大学毕业生的薪水才2000多元。


梅大哥没读过多少书,更没有做生意的经验,但梅艳芳愿意帮助哥哥建立事业,于是一口气接下一整年的工作,把工作的首付款都给了他做生意。



梅大哥的生意做了不足一年便因经营不善而结束,同时还欠下不少债务,于是这200万就打了水漂。


结果一次因缘巧合下,梅艳芳发现其实梅大哥只亏了20万,其他的钱都私吞了。


而梅妈的第一反应是,让梅艳芳别计较,都是一家人。


梅艳芳后来感慨,以前遇到朋友骗她,她不会难过,只怪自己不懂带眼识人,但现在连家人也骗她,令她非常伤心。



伤心归伤心,可她依旧尽着她的义务,不断地供养这一家人。


2000年,和梅艳芳感情最好的姐姐梅爱芳子宫颈癌医治无效去世,让她很受打击。


经过体检,37岁的她也被发现患有子宫颈癌。 梅艳芳再三挣扎,选择了入院治疗,而梅妈听到她生病后第一反应就是钱,让把财产留给哥哥和自己,伤透了梅艳芳的心。



- 03 -

立遗嘱分财产,却遭母亲无情抹黑


即便是对母亲有多失望,梅艳芳依然在去世前一个月为母亲安排好了一切。重病的她立下遗嘱:


1.两处物业给好友:位于香港跑马地毓秀街的物业及位于英国伦敦的物业,赠给好友刘培基;


2.每月在遗产内给母亲覃美金7万元,以确保其优质生活;


3.给哥哥姐姐的子女留下大学学费:给兄长梅德明及已故胞姐梅爱芳的4名子女共170万港元,作为大学学费;


4.保障家人生活后,其余遗产捐赠。


其余遗产待母亲覃美金去世后,全数捐赠给妙境佛学会。梅艳芳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遗嘱执行人。


在任何正常人看来,这份遗嘱都算得上仁至义尽了。不但确保了她去世后母亲能有优质的生活,还给侄子侄女们留下了教育基金,捐献也是等到母亲去世之后。可这份用心良苦的遗嘱,却成了梅艳芳逝世后也不得安宁的根源。


平心而论,一个老人一个月有7万元,莫说十年前,放到今天来讲活得也很好。


梅艳芳为什么不直接把钱留给亲人而要建立遗产信托?深知母亲个性的梅艳芳知道,母亲不擅理财,而兄长梅启明游手好闲,恐怕一旦由他们继承遗产,便会“立即花光做乞丐”母亲难以终老,因此才将遗产托付给信托基金管理,由信托基金按月从遗产中支付覃美金的生活费。


事实证明,梅艳芳不但没有多虑,反而低估了母亲的贪婪。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去世。 全香港都为了失去了她而难过,除了她的家人。在她去世后的第四天, 女儿尸骨未寒尚未入土为安的时候,母亲就 和她的经纪人撕了起来, 迫不及待争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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