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下降能过会?近半利润来自税收优惠?两千多人未缴纳社保能过会?被环保部门处罚还能过会?
越来越多的“带病”企业顺利通过发审会的案例,一次次刷新市场对IPO审核“尺度”的“理解”。由此,市场困惑,眼见还能不能为实了?证监会刚刚给出了新答案。
证监会有关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在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思路下,虽然IPO过会的速度在加快,审核的严格程度也在加强,并不会出现外界认为的上市公司质量出现下降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IPO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
去年四季度以来,IPO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数据显示,IPO上会数量和否决率出现“双升”态势。
先说否决率:
以去年四季度为界,2016年1-9月,共有162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10家,否决率是6.2%。
去年四季度以来,IPO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四季度共有107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8家,否决率7.5%。
进入2017年,否决率进一步上升。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截至5月3日,共安排175家企业上会,否决率19家,否决率10.9%。
再说核准率:
除去发审委的把关外,还有更多的企业止步在了初审阶段。有关数据显示,去年四季度,证监会共审计首发企业153家(包括核准、撤回和否决申请三种情形),其中核准131家,14家撤回,8家被否,由此计算核准率达到85.6%;
但今年至5月3日,证监会共审结首发企业217家,核准申请仅158家,另外撤回和被否决的则分别达40家和19家,核准率仅为72.8%。
数字不会说谎,的确从IPO审核常态化以来,对首发企业的审核更趋严格。
与此同时,除去发审委的审核和发行部的初审双重把关外,现场检查也成为监管的重要抓手。证监会的现场检查工作已经从以往主要采取抽查方式转变为抽查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并重。今年3月,证监会则启动了2017年第一次现场检查工作,对34家首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1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的企业则有11家。
证监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的威摄力要比抽查更大。因为只要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财务方面有重大问题的,发行审核部门主动将其纳入现场检查范围。
业绩是企业新股发行的核心指标。在既往的过会案例中,市场发现,有的企业净利润低于3000万,甚至阶段性亏损也能顺利过会。比如,2017年1月20日过会的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69.64万元、2102.72万元、1538.43万元和1103.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34%、10.69%、6.89%和4.56%。而2016年12月30日过会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10.33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粗略来讲,在财务指标上面,主板发行企业要求3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3000千万。创业板发行企业则是两套标准:一个是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另一个是2年盈利不低于1000万。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日常发行审核中比较关注几种情况:
一是对于受行业周期影响波动业绩的,审核中要求发行人充分揭示行业波动和业绩下滑风险。若业绩下滑和行业波动趋势吻合,且业绩下滑后发行人仍符合财务指标的条件,证监会仍然将核准企业发行上市。比如说,最为典型的,2015年上半年,股市行情较好,证券公司业绩也很亮丽。到了2016年证券公司业绩普遍下滑一半。前段时间上市的华安证券就是因此业绩产生了波动,但只要它符合上市发行条件,就可以核准上市。主要是因为这些就是受行业周期,经济周期或者季节性波动影响。
二是如果业绩下滑与行业波动趋势不相符并且无合理理由的,将视情况将业绩下滑情况提醒发审委重点关注。如果发现业绩注水、造假的行为将严格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企业的合规性也即企业的规范性,主要包括: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募集资金使用等等。
在既往过会的案例中,出现过企业近半利润来自税收优惠顺利过会。如2016年5月4日过会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06%、119.72%和58.10%。也有企业被环保部门处罚顺利过会。
典型案例有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7年3月6日过会,在发审会问核环节,发行人被要求就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说明,因为发行人子公司多次发生环保违法行为。还有企业存在拖欠员工社保仍然顺利过会的情况。
对此,市场认为,这些都应当传统意义上均属于“带病”上会的案例范畴。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上述问题都是合规性审核的典型方面。从监管角度来说,主要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部门意见,依据重要性原则综合考量作出判断,而不是简单的有违规就不给上市。但如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肯定不能核准上市。
而对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认定,记者请教的法律人士给出三点判断:
首先是根据已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发行监管规范性文件已有规定的来进行审核。一般运行过程中的处理原则是谁处理谁下结论,也即权威认定。
第二,如果仍达不成,仍确需要有所判断的。必须要由发行人自己解释,其次专业中介机构必须要明确发表意见。确有必要的还要请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
第三,无论轻重大小,企业均需一律如实披露,让社会来监督。在充分信息披露的情况下,让潜在投资者能够知晓,有所判断。在各方面介入的情况下,形成明确意见,各方归位尽责。
据悉,下一步,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提高发审环节的透明度,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近期对次新股业绩变化的批评比较多。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已发布一季报的339家次新上市公司中,总体来看,次新股一季报成绩单较为平稳,超过九成次新股盈利报喜,但也有32家上市公司净利润为亏损。
某券商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次新股的业绩变动需要分情况看待,分析业绩下滑与行业波动趋势是否相符有无合理理由。有两种情况还需要持续观察:
一是,企业本身受经济周期、行业周期以及季节性波动导致的业绩变化。如果同比无明显变化,则属于正常波动。
二是部分创业板企业由于体量小,根据订单实施情况确认收入,无明显季节规律,上市后当期的业绩无明显参考价值。
事实上,统计显示,32家一季报净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中,创业板次新股多达16家。
《证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因此,投资者需要依据上市公司披露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不过,证监会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目前证监会的发行审核是依法严格遵循发行上市条件的要求,包括是否符合主体资格、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规范运行等,并且督促企业在满足法定条件之上,还应充分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如果企业上市后当年业绩下滑甚至亏损严重,但风险揭示不够充分,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行政处罚或相应措施。
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了“证监会要求企业上市辅导时间必须满18个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盈利要求已悄然上升为5000万和3000万。影视、传媒、互联网、游戏类企业原则劝退。”等三大“发行新规”的传言。记者从证监会了解到,以上传言均与事实不符,且相关部门并未对传闻所涉内容进行过拟修改的研究。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当前除对国家规定已经作出限制的行业,如类金融企业限制上市外,证监会并未对其他行业企业IPO条件作出特别的限制,所有企业都是按照受理顺序来审核过会。IPO审核过程中,对拟上市企业财务门槛和辅导期的要求均无变化。
同时,上述人士指出,但有一点是不同的,就是信息披露要求。考虑到某些行业的特殊性,从保护弱势群体和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真实、准确、全面的反映发行主体的原貌,证监会针对不同行业的信息披露要求或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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