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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朋友,当你埋怨、指责物业时,请先弄清物业是干什么的!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物业  · 2024-10-28 15:31

正文

在实际生活中,

业主对物业管理 有许多误区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职能部门,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 专营单位

......


这些错误的观念,

导致许多业主把与小区相关的责任,

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


把物业当成“筐”,

凡是与小区有关的事都往里装,

并常常以此为由,

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

有苦难言。


那么,

哪些事不该物业管?

哪些事该物业管呢?


一、这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

家里的门窗框、门窗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坐便器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这些分户以内的 业主自用部分 ,维修也好,更换也好, 都是业主自己的事 ,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过去,房屋的所有权是政府或产权单位,这些事都该政府或产权单位管, 现在房屋的所有权是业主,所有权内的事都该业主自己管


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


二、这些事是开发商的事

保修期内 以及 保修期内没修好 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


由于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大部分隶属开发商,不少业主把应由开发商负责的问题都记到物业公司的账上,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换句话说, 不管是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还是其他物业公司,都不承担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责任


三、这些事是相关部门的事

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管理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调解物业矛盾纠纷、查处业主家里被盗、处理违章搭建、违规改装修住房、业主占用绿地和道路等等, 这些事是住建局、街道社区、辖区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事 ,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这些事情,有的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关系;物业公司有责任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工作;有责任监督、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这些事是相关企业的事

业主家里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 由社会公共事业企业或运营商负责解决 ,也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


因此,一方面,物业公司不能将水、电、气费与物业服务费捆绑到一起收;另一方面,供水、供电等企业也应该付给物业公司一定的劳务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 建设工程实行 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 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保修责任 等。”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规定了保修内容和保修期。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这些事才是物业公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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