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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试点,总体就医费用有望降低

华夏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25 08:25

正文

华夏时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经过5年时间的试点,北京公立医院将进入全面改革时期。


3月22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召开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核心是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由过去主要通过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等渠道获取收益、保障运行,转变为通过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来维持运转。


具体而言,这次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调整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涉及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改革将从4月8日起实施。


“从改革的内容上来看,北京无疑想通过此次改革更好地规范医院、医生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同时,有利于促进患者分流、落实分级诊疗,这种做法对全国其他地区的影响会很大。”3月23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经济学教研室教授应晓华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的此次改革是卫生、医保、物价等一起发力,这种多部门的协同效应在之前的医改中是很少见的。


药品平均降幅20%左右


此次公布的《方案》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

北京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品)和挂号费、诊疗费。


就此,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以药补医曾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但其弊端一是刺激医疗机构多用药、用贵药,扭曲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导致医药费用较快上涨,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支出负担;三是损害公立医疗机构形象,弱化公益性,加剧逐利性。


取消药品加成是指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不再加价15%销售,实行零差率销售是这次改革的一大核心,已被视作打破以药补医机制的关键,而北京也为此做了5年的准备。


“自2012年开始,北京11家医院进行医药分开试点,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其中包括5家市属三级医院,以及延庆、密云的6家区属二级医院。”一接近北京市卫计委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年试点医院的选择涉及了不同类型、不同定位、不同的服务体系,这样才能更真实、准确、全面地获悉试点效果,更有利于在全市各大医院全面推行。


有数据表明,经过5年的试点,北京5家三级医院的药占比从2012年的43%逐年下降至2016年的约为33%,医生用药行为比之前更合理,患者就诊(门诊/住院)药费负担,呈现较明显的环比下降趋势。


“药品费用的影响因素包括药品价格和药品选择,在药品费用管理中,既要关注价格,更要关注药品合理使用,如果后者不能改变,任何的药价调整措施,其效果都是有限的。”应晓华表示,北京的此次改革除了取消药品加成外,还配套实施了阳光采购平台,目的是降低医院采购价格,进而降低药品零售价格。


作为北京市药品采购的新机制,“阳光采购”是在原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方向和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采购原则,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北京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同时,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有数据表明,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阳光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约在20%左右。


着重体现医务人员价值


药品价格降了,以药补医的收入来源被切断了,那么,是否会影响医务人员的收入?这部分费用又将由何而来?


根据实施方案,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设立医事服务费。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记者注意到,医事服务费除了在同一医院里不同级别医生之间拉开了差距外,同样根据医院的等级分梯次拉开了差距。比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及以下医院,其普通门诊的医师服务费分别为50元、30元和20元,知名专家号依次为100元、90元和80元。


“当前,国内关于破除以药养医的改革,其前提就是尽量不降低医院和医生的收入,比如北京的此次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同时,大幅提升了医务人员的劳务服务价格,所以,医务人员的收入不会受到冲击。”应晓华表示,事实上,根据部分地区实施此类改革的经验来看,医院的净收入大都不降反升。


由此看来,医事服务费直接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从而减少了改革对医务人员的影响,但患者能否承受?


“设立医事服务费,最大的承担者是医保基金,个人的自付金额并没有太大差异。”应晓华表示,为了不增加患者的就诊负担,北京已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并调整报销政策。


记者同样注意到,相较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比例较高,个人支付比例偏低,医事服务费的医保报销政策明显向社区倾斜。以普通门诊号为例,三级医院自付20%,二级医院不到7%,一级医院只需自付5%。


换言之,改革实施后,只为开药、调药的患者,如果再到大医院挂专家号,就很不划算了,这样一来,真正的疑难危重症患者挂到专家号的机会就增加了很多。


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医事服务费报销水平,使患者在基层卫生机构的个人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这样有利于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无形中加速了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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