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杨某某等9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文综合自新华社微博、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红星新闻”。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郸,换得了5000元报酬,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押送人贩子余华英的囚车已进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妞花称这已经是她与余华英第五次“面对面”,不用开庭都知道她在法庭上会是什么样的态度,她说:“如果余华英上诉,我还会再来,一直到结果出来那天。”此前报道:
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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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去年一审时余华英被指控拐卖11名儿童,后来警方又查明她拐卖另外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如今这份名单上的儿童增至17人。余华英一审曾被判死刑,因发现漏罪等原因,案件被发回重审。
据悉,此次重审检方新查明余华英涉及四起拐卖案。其中两起系余华英与情夫龚某良(已故)合谋作案,两人在贵州安顺先后拐走谌氏两兄弟、王氏兄弟,后三人(另外一人被两人遗弃)被以3500-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同家庭;另外两起则由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合谋作案,两人先后在大理、丽江拐走两名儿童贩卖至河北邯郸。
据极目新闻报道,贵州安顺市的王艳龙、王能能兄弟俩,就是新查出的被余华英拐卖的6名儿童中的2人,1994年他们被拐卖到了河北邯郸。30年后,余华英终于被送上了审判席,而兄弟俩的母亲张荣仙依然在苦等见儿子们一面。
杨妞花等受害人及家属表示,希望能严惩余华英及王加文,还受害家庭一个公道。据上游新闻报道,王加文因涉嫌脱逃罪和拐卖儿童罪已于今年8月被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