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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地通告:这类电动车上路将扣留、强制报废、罚款……

云南新闻网  · 公众号  · 云南  · 2024-10-10 16:41

正文

10月9日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内容如下

↓↓↓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发〔2019〕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普洱市思茅区淘汰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申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有效期不超过4年,过渡号牌及行驶证已于2023年6月15日停止使用,现通告该类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二、请广大车主于2024年10月12日前至云南省商务厅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普洱市思茅区中升摩托车销售商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57号,电话:13887969537)报废或以旧换新。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悬挂“白底红字”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扣留并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9日


云南新闻网注意到
2023年4月18日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曾发布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其中明确
已申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
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
有效期不超过4年
过渡号牌及行驶证
于2023年6月15日停止使用
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图源:中国新闻网


通告请广大车主于2023年6月15日前
对相关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或办理注销手续
对上道路行驶的
悬挂“白底红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依法进行扣留并强制报废
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进行中


近日
云南省商务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
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等领域
《实施方案》明确
力争2024年
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


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


2024年9月初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公告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内交回(注销)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一辆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500元。每交回(注销)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4次补贴。


补贴申领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注销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补贴资格。购买新车支付款项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点击查看

↓↓↓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的通知


最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

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

对最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

这次的“新国标”

在4个方面有改进和提升

01


提高防火阻燃性能。《技术规范》增加了“电动自行车在非必要条件下不应使用塑料件,使用塑料材质部件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5.5%”的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

02


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本次征求意见稿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

03


控制最高时速。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04


放宽整车重量限值。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云南新闻网综合自普洱发布、云南省商务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