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四九驾车的技术不好,他也知道自己技术不好。
他老早就买了一辆车,但是因为信不过自己的水平,所以那辆车一直放在地下库。
嘎嘎的新车,因为爱惜,硬是落了一层灰,但总比刮了擦了要好。
他十分肯定,如果开车,不出三天,准得撞到点什么东西。
他住教职工家属院,去学校上课都是骑自行车,还好路程不远。
自从买了车之后他就一直想找一辆破车练手,可一直没找到。
现在机会来了,在警队挂职这才几天,他明显感觉驾驶技术越来越好了。
王全福不止一次地用疑惑的语气说,「金教授,你该不是来练车的吧?
」 给他开的这辆警车,虽然是备用车,虽然的确有点破,可在他之前从来没有刮擦过,更没有发生过事故,都是原装漆。
现在才几天,碰过桥墩、花池子,倒车碰过电线杆,还发生过一次出库的时候拐早了挤了左侧翼子板,车门和翼子板间的缝隙被挤变了形,一开车门就嘎巴一声响。
金四九说,「别人十年才能积累到的经验,我已经在十天里完成了,就像资本主义两百年走过的路,我社会主义在五十年里就走完了,很高效。
」
对金四九出库挤翼子板这事,整个警队都纳闷。
王全福让他把车送修,金四九没送,找了把螺丝刀别了别变形的缝隙,这才消除了开关门时的嘎巴声。
金四九说,「这破车,都不够修理费。
我能给你省点是点,是不是?
」
金四九还对王全福说,「搞学问,你不如我,论开车,你也没我进步空间大。
不仅没我空间大,你也没有过我这样的进步速度。
是不是?
」
王全福说,「你认怂就行,开车千万别逞强,你最好让姜生和陈小燕跟着你,他俩任何一个人开车水平都比你强一百倍。
」
金四九说,「我有措施,你放心。
」
过了一天,王全福就明白他说的措施是什么了。
金四九竟然在警车屁股后面贴了一块实习贴。
金四九说,「这不犯法。
交通法没有规定老司机不能贴实习贴。
警察法也没有规定警车不能贴。
」
「兰月案」 至今已过去了十一天,对警方来说,基本上算是尘埃落定。
今天早上,公安分局进行了专项研究,对各类证据、嫌疑人陈述、摸排走访笔录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对现场模拟情况也进行了说明。
会议结论是,此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公诉。
刑侦大队专案组的队员们全都松了一口气,金四九却还憋着这口气不放,所以他才又去了一趟案发现场。
那栋楼说拆就拆,他得赶时间,不然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他从警队出去的时候,王全福说他,「金教授,你别六个手指头挠痒痒了中不中?
证据体系和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都没有问题,要结案了。
」
金四九说,「这才是这个案子的奇怪处。
证据链牢不可破,嫌疑人认罪,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是凶手,现在一心求死。
再说案发现场简直可以用井井有条来形容,嫌疑人不把凶器、血衣扔外面埋了,却是放到床板下,不觉得奇怪?
这些事,简直有些骇人。
」
金四九出门的时候告诉王全福,「从程序法上讲,咱们结案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这个案子万一要是有问题,一定是天大的问题。
」
王全福凑近压低声音说,「臭老九!
你这是把万一当一万了,你干脆也别吃饭饿死算了,万一被噎死呢是不是?
愿意去查你去查,需要警力协助你直接说,千万别放厥词说什么案子有问题。
你现在是副大队长,不是金教授。
」
金四九笑了笑,「懂。
」
金四九的担心也是王全福担心的,症结在于嫌疑人的态度,朱其非因为失忆而对警方的完全信任,让金四九和王全福感到很大压力。
朱其非认罪与否,取决于综合调查和证据的证明结果,他像是已没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如行尸走肉。
对他来说,死去比活着更好吧。
反过来说,就算朱其非有人格分裂,谁能拍着胸脯说是他的第二人格行的凶?
这样的话,凡是有人格分裂的就可以随便杀人了,罪责都推给体内的其他人格就行了。
从目前的情形看,如果检察院起诉,朱其非当庭认罪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之百,如果法院判决他死刑,他上诉的可能性也将是零。
证据加上嫌疑人认罪,这个案子将不会有任何阻力。
什么 「发回重审」 之类也不会存在。
如果法院判他死刑,复核之后会很快执行。
所以,万一凶手不是他而另有其人,那对朱其非和兰月来说,将永远不会再有正义。
刑侦大队穷尽了所有可能,基本排除了所有合理怀疑。
朱其非失忆不是关键,甚至根本不会对案件本身造成任何影响。
按我国刑法,醉酒的人犯罪根本不会成为免责和减刑的条件,但是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发作时犯罪则会。
就算他有人格分裂,又如何界定他实施杀人行为时正好处于发病期呢?
严格说来,人格分裂要贯穿整个犯罪过程他才有可能减轻责任,而判断其发病的准确时间很难很难。
对嫌疑人来说情况就简单得多。
这个一心求死的朱其非甚至不会刻意强调自己可能在人格发生分裂的状态下杀了自己老婆。
在其他人看来,兰月的死亡本身已经足够摧毁他的生存意志了,他是不是凶手无非影响到他的良心而已。
如果条件允许,他可能想求得一个真相,以免死不瞑目。
所以,朱其非主动提出减刑甚至免责要件的情况基本是不可能的。
金四九悄悄告诉王全福,在司法实践中,嫌疑人因人格分裂而减免刑事责任的情况很少见。
朱其非在三个月前防卫过当之所以能减免,是因为他是见义勇为,并且被他打伤的小青年有凶器在手。
法院应该是从鼓励见义勇为的角度做出了撤销案件的裁决,不然很难给舆论一个满意的交代。
兰月案现在已经侦查完毕,证据链条没有漏洞。
警方现在没有选择余地,具备结案条件就得结,具备移送起诉的就得给检察院。
什么刑事免责与否的问题,那不是刑侦大队要干的事,而是检察院和法院的活。
金四九从案发现场回警队的路上,姜生来电话告诉他,案子检察院已接手,准备审查起诉,朱其非已送到了南外看守所。
南外?
金四九有些印象,就是那个只有重刑暴力犯才有资格进入的地方?
肯定是。
到警队的时候,金四九在二楼走廊正好碰上公安分局局长郑昭忠。
案子虽然破了,但郑昭忠有些不放心,来看看。
十九大以来,司法系统办案越来胆子越小,生怕弄出个冤假错案。
「兰月案」 跟其他案子不同之处在于,公安机关说朱其非有犯罪嫌疑,朱其非就有嫌疑,他失忆了,并且提不出、甚至根本就不会提相反的证据。
刑侦大队甚至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即便嫌疑人被无罪释放,他也不会苟活独生。
同样是死,区别在于以杀人犯的名义去死,还是以其他的什么名义。
既然已有必死的决心,他还会在乎自己是不是杀了人,是不是有精神疾病?
咬死口不承认,只会给警方徒增麻烦,并且最终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疑罪从无?
从证据看,他的罪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四九,听说你最近又去现场又去走访的挺忙活,有发现吗?
累不累?
挂职还顺利吧?
王全福没欺负你?
」 郑昭忠一口气问了一串问题。
后面的问题压住了前面的,说明这就是客套话,这种 对话的标准答案是 「挺好」。
「挺好。
」 金四九不假思索,说得十分随意。
见郑昭忠摊开手做了一个 「请」 的手势,又闪出半个身位,便知道他有话说,于是便同他一起走。
「我刚还同王全福说你呢。
」 郑昭忠低声说,「这小子把你夸成一朵花,大学教授办案精神头一点不输一线干警,出乎意料嘛。
」
「新掏的粪坑香三天,新鲜劲一过就瘪茄子……」
「什么?
」
「哦,郑局,我意思是说,我可不是教授,都是别人看得起给点面子。
」
「我知道。
」
两人说话的工夫就到王全福办公室门口了。
王全福正要抽烟,刚点着,看见郑昭忠和金四九来,马上掐了。
金四九知道,郑昭忠可不是专程来看他的,一定有事。
郑昭忠坐下,招呼他俩也坐。
郑昭忠看了一眼金四九,「案子现在已经移交给检察院了,市局有些不放心,让我过来看看,听一听大家的看法。
刚才,我跟全福、教导员还有专案组里的几个骨干开了个小会,四九现在也回来了,正好请金教授说说这个案子,有没有疑点,现在的证据链牢靠不牢靠。
」
金四九说,「从理论上来说,没有任何程序问题,大家都是专家,比我清楚。
唯一存在瑕疵的地方是,嫌疑人失忆,如果不是人格分裂,他没有作案动机。
」
「嫌疑人和被害人日常和睦,双方也都没有婚外情。
」 王全福说。
「动机问题,没有人格分裂的话,根本无法解释,醉酒不会六亲不认。
况且,嫌疑人三个多月前由于人格分裂出现过暴力事件……」 金四九说,「这只是推断,是一种对嫌疑人有利的推断。
但是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在庭审时绝对不会对法院提出这样的主张。
况且,我国司法实践上因为人格分裂影响判决案例少之又少。
」
王全福懒洋洋地说,「公诉人与嫌疑人命中注定的一对敌人。
朱其非态度又这样消极,毫无求生意愿,倒是决心求死。
我看,他十有八九会放弃辩护权,所以,也不会提出什么抗辩事由了。
」
郑昭忠站起来,「那就跟公安没有关系了。
我还有事,先走了。
」
两人送走郑昭忠,王全福接着说,「结果不外乎两种情况,法院对杀人事由存疑,发回补充侦查,另一种情况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金四九笑了笑,伸了伸大拇指,顺便瞥了一眼电子腕表,站起身,「我也得走,去学校一趟,还有两节课要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