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根据新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的相关变化和流程,以及ShanH Technology Limited(闪回科技有限公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内容和公司相关情况。包括闪回科技的境外上市计划、中介团队、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等信息。
文章介绍了新规下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的相关变化和流程,包括原大小路条的废除,直接递交招股书,大路条被‘备案通知书’替代等。
提供了关于香港上市中介机构的排行信息,包括保荐人、中国律师、香港律师和审计师等。
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2024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
ShanH Technology Limited(闪回科技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890号)。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ShanH Technology Limited(闪回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通过境内运营实体
浙江闪回科技有限公司
提交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7,647,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10月8日
闪回科技
,于
2024年9月17日
在港
交所递交招股
书,其上市主要中
介团队包括:清科资本为其独家保荐人;毕马威为其审计师;汉坤、方达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德恒、德同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弗若斯特沙利文为其行业顾问。
闪回科技
,作为一家从事提供消费电子产品后市场交易服务的中国公司,专注于手机回收服务市场,
已建立并开发了两个核心企业品牌
「
闪回收
」、
「
闪回有品
」。
公司致
力于提供一体化的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从以旧换新的方式启动回收并促成新机的销售,对采购的二手手机进行标准化转售。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2023年自消费者端回收交易总额计,
闪回科技
是中国最大的专注于线下以旧换新的手机回收服务提供商,亦是中国第三大手机回收服务商,市场份额分别约为7.4%及1.4%。
招股资料显示,
闪回科技
的控股股东刘剑逸先生拥有40.29%投票权,投资者包括小米
(01810.HK)
、
顺为科技、
同创伟业
(832793.OC)
、转转、深圳智慧城市产投
、
朱永梅女士
(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安吉县财政局等。
闪回科技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791/documents/sehk24091700943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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